随着政府今天从国会撤回2013年伊斯兰(联邦直辖区)行政法案,马华总会长蔡细历今天除表示欢迎外,也要求非穆斯林部长解释,这项法案当初何以在内阁通过。

蔡细历在今天文告表示,他相信这项法案在提呈国会一读之前,应该是预先提呈内阁讨论。

“令人不解的是,为何内阁里的非穆斯林部长,却没有发现法案第107(b)条文中‘父亲或母亲’及‘父母亲’的不同之处,以致会在内阁获得通过。”

打击国阵政府形象

如此一来,他认为,内阁非穆斯林部长,必须给予广大人民一个解释和交待,为何关系未成年子女改教的这么敏感的课题,内阁部长们却会达致共识通过,并提呈寻求国会的批准。

蔡细历指出,内阁这次的举措引发问题和诸多争议,对国阵政府的形象也带来负面影响,非穆斯林部长是有责任做出解释。

撤回法案非常恰当

蔡细历表示,内阁在考量改教法案对非穆斯林的影响深远,以及对非穆斯林可能带来的冲击后,因此决定撤回此法案,这是非常恰当的做法。

“马华也认同应修改同样使用‘母亲或父亲’字眼的1993年伊斯兰(联邦直辖区)行政法案第95条文,以及其它相关的州法律,确保未成年儿女的改教必须获得父母两方的同意。”

虽然马华属于国阵成员党,但由于马华之前的“不入阁”议决,因此它目前并没有领袖担任部长或副部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