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的驯犬师马兹娜今天中午获得保释出外,惟警方称还有“很多”事要调查,因此还是可以传召她录取口供。

马兹娜(Maznah Mohd Yusof)的代表律师维斯瓦坦奈尔(S Visvanathan Nair)说,马兹娜是在今天中午12时20分获保释出外,担保人是她的妹妹。

据悉,警方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8条款批准保释。该条款涉及投报人或者证人。

维斯瓦坦奈尔说:“她现在在昔加末警区扣留所取回她的物品。”

由于携狗庆开斋节短片而引发争议, 马兹娜 前天遭警方逮捕,并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和煽动法令第4条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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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可传召录取口供

查案官奥曼曼塔(Othman Mantaha)说,警方不会再申请延长扣留马兹娜,因为法庭可能不批准。

“在任何情况下,这可能给他带来麻烦。”

奥曼曼塔说,如果警方需进一步调查该案,就会传召马兹娜录取口供。

“只要没有被提控,她就是本案的嫌犯或是证人。”

此前,马兹娜律师 拉蒂花 透露,昔加末警方昨天上午将马兹娜带到昔加末推事庭,申请延扣4天。

不过,推事仅允许警方延扣马兹娜到今天下午。

质疑警方援错误条款

马兹娜在吉隆坡的代表律师拉蒂花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则质疑警方程序错误。

NONE 她说,警方不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8条款,因为该条款只是应用在投报人或证人。

“在这案件,(马兹娜)明显不是证人或投报人,而是有可能被控。别告诉我,他们要提控那些狗,而她是证人。”

多媒体委会在隆调查

另一方面,查案官奥曼曼塔说,警方的调查还有“很多”事要做,其中一项是“将本案资料送交检查”。

警方接到不同地方的投报,不过奥曼曼塔说,该案主要交由昔加末警局负责,而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在会在吉隆坡调查。

他也透露,警方近期也在沙巴兵南邦(Penampang)接到新的投报。

马兹娜住在雪兰莪,此前拉蒂花也质疑为何该案没有交由雪州的警局调查。

公正党副主席的 苏仁德兰 则称,马兹娜是无辜的,是因为“政治”缘故才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