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毅母亲就短片录供两小时
律师不解通讯委员会为何传召
在“性爱两人组”陈杰毅与李美玲因肉骨茶贺开斋短片被控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MCMC)今日又传召陈杰毅的母亲录供长达两小时。
陈母在代表律师黄启田和友人的陪同下,约早上9时50分抵达吉隆坡拉惹路的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办事处,并在11时40分离开。
另一名代表律师张裕田也随即抵达现场,陪同陈母离开。
下午2点30分更新
在“性爱两人组”陈杰毅与李美玲因肉骨茶贺开斋短片被控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MCMC)今日又传召陈杰毅的母亲录供长达两小时。
陈母在代表律师黄启田和友人的陪同下,约早上9时50分抵达吉隆坡拉惹路的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办事处,并在11时40分离开。
另一名代表律师张裕田也随即抵达现场,陪同陈母离开。
当局传召理由不充裕
张裕田(右图)指出,他是在星期四获通知,陈母需前来录取口供,但他并不理解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传召陈母的原因。
他批评,该委员会并没有给予充裕的理由来说明传召陈母的原因。
“我们不明白陈母在这起事上(肉骨茶贺开斋)到底有何关联?”
他表示,陈杰毅在案发时并没有和家人同住,而且家人也对此不知情。
“为什么他们要传召陈母,真正原因只有他们知道,我们没有办法回答也不知道。”
陈母全程沉默拒回答
询及陈杰毅与李美玲的现况,张裕田不愿多回答,只是简单回应他们很好。
较后,陈母在律师的陪同下离开,全程以帽子和围巾遮盖脸部,不愿回答任何问题。
陈杰毅与李美玲共面对三项罪名,即煽动法令、及电影检验法令,但他们皆不认罪。
地庭当时拒绝让他们保释候审,导致他们分别被送入双溪毛糯和加影监狱。他们之后就此提出司法检讨。
两人在扣留所度过一星期后,高庭终推翻地庭决定,允许他们个别以3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择定在8月23日在地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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