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高庭裁决,被控对菲律宾南部恐怖分子在沙巴州活动一事知情不报的61岁的警员哈山阿里巴沙里罪名成立,判处7年监禁。

法官拉维德兰是在刑事法典第130M条文下,判处被告最高的7年监禁刑罚,刑期从3月2日开始算起。

他说,虽然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也可被罚款,不过法庭没有判处罚款。

哈山被控在今年1月至3月2日期间,在拿笃警区政治部犯下上述行为。

有警员身份因此严判

拉维德兰说,他是基于被告不是一般人民而判处他最高刑罚。

“你是拿笃的政治部警员,你获得这个消息(恐怖分子入侵甘榜丹多),所以你不同,你需要传达这个消息。”

拉维德兰在判词中说,辩方没有对控方提出的3点提出合理质疑。

三通电话证故意不报

他说,第一证人已经在1月份,向哈山提供自称苏禄军的恐怖分子要入侵沙巴的重要消息,不过哈山没有向高层传达这个消息。

拉维德兰也说,3通电话交谈内容也说明,哈山有意知情不报。

他说,虽然证人将消息告诉哈山时,恐怖分子当时没有入侵,不过恐怖分子后来确实入侵,如果哈山通知高层,保安部队可以准备防范。

控方指被告叛国不忠

较早前,主控官诺丁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刑被告以示教训,并说恐怖分子入侵甘榜丹多导致我国历史留下阴影,而这是被告造成此事。

“被告知情不报导致我国保安部队人员在捍卫我国主权时,受伤或被杀害。

“他们的家人失去了亲爱的人,政府花费巨资确保受影响人民的安全,这还没有包括财务损失。

“这是叛国行为,身为警员,被告有责任保护人们,因此,他对警队不忠。”

被告代表律师兰星说,辩方将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哈山在闻判后表现冷静,在被带出法庭时与哭泣的家属拥抱及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