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政府向建筑业主发警告
祈祷室禁止其他宗教仪式
刊载: Aug 13, 2013 5:42 PM | 更新: Aug 13, 2013 5:45 PM
槟州政府向建筑、酒店或度假村业主发出警告,不得使用祈祷室进行其他宗教仪式。
掌管国内贸易、消费人及伊斯兰事务的行政议员阿都马力说,违规者将受到地方政府当局条例及伊斯兰法律对付。
他说,目前尚未接获任何有关购物中心、酒店或度假村滥用祈祷室的投报。
槟州政府向建筑、酒店或度假村业主发出警告,不得使用祈祷室进行其他宗教仪式。
掌管国内贸易、消费人及伊斯兰事务的行政议员阿都马力说,违规者将受到地方政府当局条例及伊斯兰法律对付。
尚未接获任何投诉
他说,目前尚未接获任何有关购物中心、酒店或度假村滥用祈祷室的投报。
“不过,如果有某方允许他们的祈祷室用作进行其他宗教仪式,根据1996年槟州伊斯兰罪案法,即玷污清真寺或祈祷室意图侮辱伊斯兰,他们可受到条例对付,”
“此外,也可援引1997年城乡规划法令第19(1)条文,或是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第70 (13)(b)条文调查他们,因为没经地方政府允许擅自更改建筑用途。”
媒体昨天揭露,一名游客在上周六到柔佛一家度假村的祈祷室欲进行祈祷时,发现一批佛教徒在祈祷室内诵经,而掀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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