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向自主”(Seksualiti Merdeka)挑战警方两年前查禁其活动的法律斗争再度遇挫,上诉庭今日驳回他们的司法审核申请。

以上诉庭法官克里曼(Clement Allan Skinner)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彭启德等5人的上诉申请,维持吉隆坡高庭去年的原判。

克里曼指出,由于“性向自主”活动当时已经进行了2天,因此时任全国副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查禁活动的决定,并非先发制人之举。

警方查禁非先发制人

“卡立的查禁宣布,只是履行其职务来调查涉嫌的法律罪行。”

他说,上诉庭与吉隆坡高庭的看法一致,即这起案件只是一宗学术案件。

彭启德等人的代表律师是陈丽燕,而警方代表律师则是高级联邦律师山苏波哈山(Shamsul Bolhassan)。

遭右翼马来组织抗议

NONE “性向自主”活动是由非政府组织和社运分子自2008年起举办的年度活动,主张性别和性取向的平等权利。

去年底活动原定于2011年11月9日至13日之间,于吉隆坡中央艺术坊的Annexe艺廊举行,并由净选盟主席安美嘉开幕。活动包括了论坛、讲座、工作坊、新书推介礼、艺术展和汇演等等。

不过,这次活动却遭遇右翼马来和伊斯兰组织的抗议,而警方于是援引警察法令第27A(1)(C)条文及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查禁性向自主活动。

隆高庭驳回司法审核

“性向自主”发起人彭启德等5人较后入禀法庭,要求司法审核,挑战警方这次的查禁。

不过,吉隆坡高庭法官罗哈娜(Rohana Yusuf)于2012年3月1日驳回这项申请。

她当时裁决,警方有权终止“性向自主”活动,以维护国家安全,因为当时已有28项针对该活动的警察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