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挑起宗教间敌意罪名”违宪
性爱二人组入禀高庭挑战控状
“性爱二人组”陈杰毅和李美玲的肉骨茶案原本今天过堂,决定开审日期,但基于辩护律师两天前已入禀高庭提出另一项挑战,因此审讯再告暂缓。
辩方向高庭提出申请,挑战控方所提出的其中一项罪状,即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下的挑起宗教间敌意罪名,不合法与违宪。
在这项控状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短两年及最长5年。
下午1点55分更新
“性爱二人组”陈杰毅和李美玲的肉骨茶案原本今天过堂,决定开审日期,但基于辩护律师两天前已入禀高庭提出另一项挑战,因此审讯再告暂缓。
辩方向高庭提出申请,挑战控方所提出的其中一项罪状,即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下的挑起宗教间敌意罪名,不合法与违宪。
在这项控状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短两年及最长5年。
陈毅杰律师张裕田在庭上表示,辩方已经向高庭提出该项申请,但高庭未敲定做出判决的日期。
有鉴于此,地庭法官达祖基(Dazuki Ali)择订9月19日再度过堂,并等待高庭的有关判决。
陈杰毅和李美玲在步出吉隆坡大使路法庭时神情淡然,对于记者发问毫无回应。
指罪状抵触联邦宪法
张裕田(左图左)较后在记者会指出,辩方基于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抵触了大马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赋予国人言论自由的权利,因而入禀高庭提出这项挑战。
他表示,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牵涉伊斯兰事务,不应该用以提控非穆斯林。
他补充,辩方也向高庭申请撤销在该条文下的罪状。
对记者问题不发一语
早前陈杰毅母亲因为肉骨茶案件遭受牵连,被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吉隆坡分局传召录供。
询及是否因自己任性而连累了母亲,陈杰毅对此完全不发一语。
当记者问李美玲相同问题,她简单地回答,“没意见”(no comment)。
张贴照片掀巨大争议
陈杰毅与李美玲之前因为在网上张贴“肉骨茶开斋”照片而掀起巨大的争议。他们在7月18日吉隆坡地庭面对抵触煽动法令、刑事法典与电检法令的3项罪名。
地庭当时拒绝让他们保释候审,导致他们分别被送入双溪毛糯和加影监狱。他们之后就此提出是司法检讨。
吉隆坡高庭7月25日在两人提出司法检讨审讯后,推翻地庭决定,允许他们分别以3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下保释候审。
不过,高庭法官莫哈末阿兹曼也要求他们交出护照、不得上载任何资料,或者使用任何的网路器材(包括智慧型手机)来上载任何足以抵触宗教和种族敏感的色情与猥亵资料、同时定期向警局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