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民联选举诉讼堂费高达百万
倪可敏促大法官解释有无干预
刊载: Aug 29, 2013 7:16 PM | 更新: Aug 29, 2013 8:40 PM
霹雳民联11项选举诉讼案遭法庭以技术理由驳回后,必须支付近100万令吉堂费。
民主行动党太平区国会议员倪可敏今天发表文告说,法庭总共谕令民联缴付96万令吉堂费。
其中打巴(Tapah)国席一案的堂费最高,达15万令吉;第二是巴西班尖(Pasir Panjang)州席,达12万令吉;第三是司南马(Selama)州席,达11万令吉。
霹雳民联11项选举诉讼案遭法庭以技术理由驳回后,必须支付近100万令吉堂费。
民主行动党太平区国会议员倪可敏今天发表文告说,法庭总共谕令民联缴付96万令吉堂费。
其中打巴(Tapah)国席一案的堂费最高,达15万令吉;第二是巴西班尖(Pasir Panjang)州席,达12万令吉;第三是司南马(Selama)州席,达11万令吉。
他指出,根据《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法官不能直接裁定堂费,而必须由主簿官来估算。
倪可敏说:“选举法庭向人民发出错误的讯息,即法庭会惩罚那些挑战选举成绩的申请者,而不管选举是否涉及舞弊。”
人民将会裁决法官
他强调,法庭也不是凌驾于法律的。
“我要指出,法庭也不是凌驾于法律的。如果他们无法维护正义,那么人民将会裁决他们的操守,即他们不适合裁决别人。基本的原则是,‘不仅要伸张正义,也要让人看到正义获得实现’。很不幸的在这里是完全失败。”
“我呼吁(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向人民解释,是否曾安排密会法官,以便指示他们一概拒绝选举诉讼案,而维持现状;或者是否有第三方指示法官驳回民联提呈的所有选举诉讼申请。”
“即便是大法官本人或任何人,都不可以介入法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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