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刘胜权矢言,将不惜一切代价,确保司法机关、总检察署、总稽查司、警察与反贪委员会五大机关保持独立与廉正,避免遭受政治干预。

刘胜权原是国际透明组织的主席,是首位受委负责政府治理与施政透明事务的部长。刘胜权在位已经八九个月,欣慰还在其位置上工作。

“我坚信,并且愿意押上个人名誉以及不惜一切代价,确保这五个机构……特别反贪委员会,保持独立。”

他也敦促全国民众成为他的后盾,协助确保上述五大机构的廉正与公信。

刘胜权今天在反贪会的一项研讨会上发表演讲,在场参与者大部分是警方与反贪会官员。

查高官拥不当资产

刘胜权也透露,政府有意修订反贪污法令,以便对付那些非法敛财或拥有不正当收入的执政者及执法者,即那些生活水平超过实际收入者。

他称,有意修订的是反贪污法令的第36条款,不过该修正案不会在来临的国会开议期间提呈,因为总检察署还在修订该草案。

民间多次敦促政府修法对付那些生活水平不符实际收入的高官,例如砂州首长泰益。

另一引起关注的案例,就是首相纳吉继子 里扎 (Riza Aziz)在美国购置了豪华公寓。

提高反贪主席地位

刘胜权之后在召开记者会表示,政府无意修法赋予反贪会提控权。

他指出,首一轮的修订案是关于公司必须为雇员的贿赂行为负责。

他称,大马政府接纳了“联合国反贪腐公约”组织的两项建议,未来将修法推动两项措施。

第一是让反贪会成为独立的服务机构,可以自行雇用人员。第二提高反贪会主席的地位,使其等同于法官或者总检察长,并且规定该人员不能随意被撤职,除非经由听证会审核通过。第二项修正案涉及修宪,将会在明年提呈法案。

大马反贪举措获嘉许

刘胜权也透露,马来西亚去年首次参与联合国反贪腐公约(UNCAC)评估,有23项反贪举措获得嘉许,并获推介予成员国,学习采纳这些措施。

在167个受评估的国家当中,马来西亚获得的嘉许项目是最多的。

该评估是成员国之间相互评估,肯亚和菲律宾评估了马来西亚在反贪方面的刑法、执法和国际合作的标准。

大马获得嘉许的举措主要是设立反贪委员会、设立跨机构合作反贪机制、打击私人领域贪污、设立反贪污法庭等。

反贪法律需更细致

不过,联合国的评估报告也指出,大马的反贪法律还有的改善空间,需要“细致的修订”。

联合国的东南亚毒品与犯罪专员瑟维恩(Shervin Majlessi)表示,评估者认为,大马应该“清楚地阐明贪污的范围”。

“例如,有关非法敛财,(现有的法律是)如果有正在进行的调查,才能进一步调查,因此建议的方案,就是扩大有关非法敛财的调查。”

这意味着修法后,如有人不能解释其资产来源,反贪会就能介入调查,而不只是针对那些正在接受反贪会调查的人士。另外,也制定若干法律,允许政府没收那些转变为其他形式的贪污资产。

反贪主席欠缺独立

瑟维恩指出,另外需要改善的是,修订有关惩戒“影响力交易”的法律,即将涉及贪污的“实质上”与“表面上”的影响力都考量在内。

他也指出,评估报告也认为,大马的反贪会主席可能欠缺独立性,因为是由首相所委任的。

不过,他指出报告没有给予具体的建议,是否让反贪机构拥有提控权。

他称,评估的原则只是检视调查与提控的过程是否独立于既得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