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前延烧的“阿拉”字眼风波中,首相 纳吉 指称,内阁于2011年议决的“十点方案”受制于各州法令。然而,首相署部长依德利斯今日指称,“十点方案”与州法之间不存在矛盾。

依德利斯在《当今财经》 撰文 指出,“十点方案”也未违反 上诉庭 于去年10月,对有关天主教周刊《先锋报》禁用“阿拉”字眼的裁决。

国文圣经有条件使用

依德利斯解释,“十点方案”不能容忍非穆斯林做出让穆斯林改信的举动。

“换句话说,国文圣经是在有条件下使用。它只允许非穆斯林的基督教徒、教堂与教会使用而已。”

“无论如何,若有人使用国文圣经或任何禁用字眼,向穆斯林宣扬伊斯兰以外的宗教,那此人就违反相关的伊斯兰法令了。”

依德利斯认为,“十点方案”与各州法令能够并存,尽管有人认为两者的并存是具有缺陷的。

砂沙两州无条件使用

“十点方案”允许马来版与原住民语文的圣经入口与印刷,并在沙巴与砂拉越的教堂使用。

“它的摘要就是‘十点方案’允许马来版圣经‘有条件’地在半岛使用,但在沙巴与砂拉越就可以‘无条件’使用。不管有没有使用任何禁用字眼,它绝不容许非穆斯林向穆斯林宣教。”

圣经周刊是不同的事

依德利斯进一步阐述,非穆斯林唱雪兰莪州歌时,吟唱歌词里的“阿拉”字眼,并未构成“宣教”。

他认为,这与《先锋报》一案截然不同的是,内政部长援引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赋予的权力,禁止《先锋报》马来版使用“阿拉”字眼。

“在这宗案件上,内长满意《先锋报》刊登的文章可引发敏感议题,甚至可威胁及公共秩序与安全,因此使用法令赋于他的酌情权。”

“上诉庭也从刊物派发的角度出发,裁决国文圣经里使用的‘阿拉’字眼,与《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是不同的两回事。”

人人可获取《先锋报》

依德利斯表示,圣经或马来圣经仅是有条件在教堂内使用,对象群是基督教社区;反之,《先锋报》则是一份人人皆可接触到的快讯(newsletter)。

基于上述实情,《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可能导致种族敏感议题,最终可能威胁公共秩序与安全。

依德利斯表示,半岛过去发生的教堂遭纵火一事,甚至被带到上诉庭,成为这一宗上诉案的实例证据。

考虑发生的暴力案件

根据依德利斯撰文,上诉庭接纳内政部长的上诉时做出以下裁决:

.内长是根据法令赋予他的酌情权行事,内长的决定并未做出可让法庭驳回的事,即做出已超出既定原则范畴的事。

.行政机构在决定公共秩序与安全事宜上,能够做出最好的决定。在此案上,法庭认为,高庭裁决没有证据显示这可威胁公共秩序与安全,已犯下错误。上诉庭也进一步总结,部长甚至无须等到威胁与暴力浮现,只要有潜在爆发威胁及公共秩序与安全事宜,就足可做出决定,这也是法令所允许的。法庭甚至将高庭裁决之前所发生的暴力案件,考虑在内。

.《先锋报》的英文版使用的是“God”字眼,禁止《先锋报》马来版使用“阿拉”字眼,并无碍于基督教社群的信仰,故此并未违反联邦宪法第11条款所记载的信仰自由部分。

尽管上诉庭在此做出裁决,依德利斯相信宗教之间的对话与商谈,要比法庭更能解决宗教之间的分歧或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