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民政党主席邓章耀今天炮轰,行动党曾在伊刑法课题上撒下三个政治谎言,如今须肩负基本义务向非穆斯林解释和交代。

此外,他要求,由三党组成的槟州民联对此表明立场。

不过,他被询及时承认,槟国阵甚至整个国阵跟民联一样,无法针对伊刑法课题达致共识。

他今天在槟州党总部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陪同者包括州秘书胡栋强、州委陈嘉亮和青年团团长方志伟。

曾签署允许伊党推行

邓章耀表示,行动党和伊党在505大选前联署的文件表明,伊斯兰有权自行为他们的信条和伊斯兰国概念斗争,行动党也有权捍卫与伊斯兰国不相符的议会立宪制度。

“既然他们(行动党)签署时已经承认和允许伊党推行,为何现在又来反对?”

“你反对什么东西?不是说只有5%分歧吗?可以解决嘛。”

至于两党领袖为何签署类似互相矛盾的文件,邓章耀说,交由他们去回答。

炮轰槟州政府没立场

邓章耀接着指出,第二个政治谎言是槟州政府宣称不会落实伊刑法,但槟州伊斯兰教理事会却在4月23日却支持丹州落实伊刑法,且获得媒体报导。

“为何槟州政府没有叫该理事会撤回声明?”

“显然,民联政府根本就没立场。槟州伊斯兰教理事会是由槟州政府推荐给国家元首委任,主席是伊党峇东巴西州议员沙烈曼,成员包括州法律顾问、州秘书、州财政司和阿都马列行政议员。“

他接着出示一张印有行动党前柔佛主席巫程豪肖像的2010年9月剪报说,行动党曾正面地欢迎伊刑法。

“他们现须为3个政治谎言承担责任,因为选前说的和现在做的,是两套不一样的东西。既然槟州政府没有立场,我们要知道,由三党组成的槟州民联对伊刑法的立场。”

支持槟不推行伊刑法

邓章耀也是槟州国阵主席,他被询及槟国阵的立场时表示,他们不是现任州政府,所以不成课题。

“你说不会在槟州落实(伊刑法),槟州国阵支持你的立场,虽然巫统会反对。但看回伊斯兰教理事会的声明,其实你并没有立场。所以最好是你先表明立场,我们再表明我们的。”

无论如何,他承认,槟国阵跟民联一样无法针对伊刑法课题达致共识。

“我们还没讨论,但我可以预见,我们无法达致共识。不只是槟州国阵,整个国阵都如此。但是,民联才是这个课题的始作俑者。”

槟伊理事会非州机构

槟首长林冠英之后回应邓章耀说,他不能指示槟州伊斯兰教理事会澄清伊刑法的立场,因为该单位不在他的管辖范围,而邓章耀应该知道该机构直属国家元首。

“身为前行政议员,他理应知道,槟州伊斯兰教理事隶属国家元首的权限,不像其它州政府机构般运作。”

“如果他仍然不明白,则显示他尝试玩游戏。我只能告诉他,不要玩玩(jangan main-main)。他应该清楚交代槟国阵的立场,不是用民政的典型作风逃避问题。”

“他不愿意说明,槟国阵的立场而转移视线说槟州伊斯兰教理事会是个州单位。而且,身为非穆斯林,我们不能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