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备受争议的《2014年柔州房屋及地产局法案》今日在州议会通过,柔佛王室理事会随后派定心丸,指理事会将确保柔州苏丹依布拉欣不会滥用权力。

柔佛王室理事会主席阿都拉欣(Abdul Rahim Ramli)今天发文告表示,柔州苏丹依布拉欣是英明的统治者,并且了解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将地位保持在政治之上。

“王室理事会确保陛下不会滥用其权力。他以民为本。苏丹是一切智慧、公正和公义的体现。”

文告表示,《2014年柔州房屋及地产局法案》符合1895年柔佛州宪法的条例,而该条例也不应被诠释为州政府将全权交予苏丹,以及皇室干预州行政。

三机构可劝告苏丹

“联邦宪法胪列3个可劝告统治者的机构,那就是州务大臣、行政议员以及王室理事会。”

“统治者听取王室理事会的劝告后,利用斟酌权委任继承人和摄政王。”

文告补充,统治者依据宪法规定,听取州行政委员会和州务大臣的劝告后,委任州秘书、州法律顾问和州财政官。

“虽然苏丹拥有斟酌权,从州议员当中委任他认为能够获得大多数人信任的州务大臣,但委任工作是在咨询执政党后进行。”

“同样的,统治者必须聆听州务大臣的劝告后,委任行政议员。这劝告不能被诠释为向统治者运用政治影响力。这更像是为了确保廉政所达致的共识。”

法案符合联邦宪法

文告也强调,由于《2014年柔州房屋及地产局法案》并未要求苏丹批准帐目和报告,因此该法案符合联邦宪法,不应被视为统治者取得执政权。

柔佛州议会今日在争议声中,通过《2014年柔州房屋及地产局法案》,并修改了10条涉及统治者的条文。

修改内容包括,原本赋权苏丹委任柔州房屋及地产局4名成员的条文,将改成苏丹在柔州大臣的劝告下委任。

同时,法案原本赋予柔州苏丹决定该局成员薪酬,而随着法案修改,该局薪酬将由州政府决定。

然而,修改的法案条文保留苏丹撤销委任柔州房屋及地产局成员的权力,也允许州务大臣撤销委任,而苏丹必须在柔州大臣的劝告下,批准该局任何董事的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