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财长一手控税金投资
公正党反对税收局修正案
财政部于周一提呈《2014年内陆税收局修正法案》,允许内陆税收局设立一个7人“投资委员会”,执行任何财政部长所允许的投资。
傍晚6点半更新
财政部于周一提呈《2014年内陆税收局修正法案》,允许内陆税收局设立一个7人“投资委员会”,执行任何财政部长所允许的投资。
根据修正法案,投资委员会(Investment Panel)可以投资购买首次发行的股票(IPO)、股票、债券等,也可以在财长批准下,执行“任何其他投资”(any other form of investment)。
公正党格拉那再也区国会议员黄基全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表示,公正党反对这项修正法案,因为它导致中央政府权力集中在财长一人身上。
财长掌有委任大权
黄基全(右图)解释,尽管新的投资委员会隶属内陆税收局,但财长享有绝大的权力,可以委任7人当中的6人,包括投资委员会主席。
至于第7名成员,则是中央银行总裁或其代表。
他指出,财长有权委任其他4名委员,包括1名财政部代表,以及3名在金融经济领域经验丰富的专才。
“法案阐明,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出任投资委会秘书,但财长有权决定税收局总执行长人选。”
黄基全表示,在现有内陆税收局法令下,税收局董事会(board)的7名成员,仅4人由财长委任,这种安排至少比较平均。
本可进行安全投资
他指出,在现有法令与制度下,税收局一般将税金存入中央银行与其他银行,赚取定期存款的利息,它可会作出一些比较安全的投资。
他相信,国会下议院将在下周开始辩论修正法案。
权力集中一人身上
“我呼吁,朝野国会议员一起反对修正法,勿让权力集中在一人身上。这将违反民主议会制度,同时会消耗其他政府部门利益(拨款)。”
他指出,一旦修正法通过,财长将可决定税金的使用方式,内陆税收局去年鸠收的税金高达1300亿令吉。
“修正法并未阐明投资委员会的投资额上限,更未纳入问责机制。”
“我们非常关注投资委员会的问责与透明度,法案里并未纳入问责与透明度的内容。”
“若这些税金用来支持朋党公司,或者支撑备受争议的一个大马发展机构的首度招股行动呢?”
“我们已见识一马发展机构缺乏公信力,我们想要把1300亿令吉税金交托给这名同时领导一马发展机构的人(首相)吗?”
“若财长可任意将税收拿来投资,我们以预见的是,公共领域的表现将因拨款减少而有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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