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发表“准备支持伊刑法”和 “大马并非世俗国” 的争议言论,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在短短两天内二度遭议员动议送交国会特权委员会查办。

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今早呈信给下议院,援引议议会常规第36(12)条文,动议将部长送交国会特权委会查办,因其言论混淆国会。

黄伟益强调,首相纳吉已于2011年时阐明,大马不会推行伊斯兰刑事法,惟这跟加米尔于今年3月27日在议会厅总结感谢国家元首御词,以及其在志期本月11日的书面答复,大有出入。

准备支持伊刑法

加米尔今年3月27日在国会回应伊斯兰党建议提呈私人法案,以便在丹州推行伊刑法时说:“我们准备站在同一阵线,支持这项法令。”

根据黄伟益提供的当天会议纪录显示,加米尔说,“若此事须以各种方式提呈至议会,包括私人法案方式,我们准备好(与伊斯兰党)站在一起,支持这样的法律。”

政府不推拒伊刑法

黄伟益续称,加米尔在志期本月11日的书面答复指称,“基本上,政府并不推拒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律(undang-undang jenayah Syariah),包括伊刑法(hudud)。”

黄伟益表示,鉴于加米尔与首相言论有所出入,加上他未阐明其言论属政府或个人立场,因此已引起议员疑虑。

他指出,若上述言论仅属个人立场,那就有混淆议会之嫌。

班迪卡:之后决定

这是加米尔在短短2天内,被动议送交国会特权委会查办。

较早前,黄伟益在议会厅向议长班迪卡阿敏挑起此事。

议长答说,“若你今早才呈上动议,我没有时间做出决定,我们之后决定。”

伊条规适用各时代

加米尔在上述书面答复上也说,“政府意识到,不管放诸任何时代、地方与情况,伊斯兰条规(syariat)都适用。”

“政府的立场,我已于3月27日在总结元首御词时说了,首相也于4月24日,出席吉打一项活动时强调了相同的事。”

“政府经常确保,分阶段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提升伊斯兰司法体系,同时重新检视伊斯兰法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