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资讯法再延至九月生效
最低申请费订在五十令吉
尽管槟州政府在上次州议会通过上诉局名单和阐明《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生效日为今年7月1日,唯现今将再度延迟两个月至9月1日才实行。
负责资讯自由法事务的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解释,当局纯粹是基于翻译法令条例的技术问题而推迟落实。
尽管槟州政府在上次州议会通过上诉局名单和阐明《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生效日为今年7月1日,唯现今将再度延迟两个月至9月1日才实行。
负责资讯自由法事务的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解释,当局纯粹是基于翻译法令条例的技术问题而推迟落实。
“其它的东西都已准备就绪。”
制定资讯自由法是行动党2008年的竞选宣言之一。槟州议会于2011年11月4日,以24票赞同及2票反对通过该法令,隔年2月2日宪报。
可向29单位索资料
拉玛沙米(右图)今天在记者会表示,为了落实此法令,政府也制定了两项附属条例,即2014年槟州资讯自由条规(申请资讯)和2014年槟州资讯自由上诉局条例。
“任何人若要获得某个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和法定机构的资料,他们可以根据法令和附属条例的条款去申请。”
“为了使资讯法操作,我们已经依据法令第3条文,分别在20个政府部门、2个地方政府和7个法定机构委任一名资讯官。”
通过注册官提上诉
拉玛沙米表示,一旦申请遭否决,申请者可以通过注册官,即槟州秘书署向上诉局提出上诉。而后者将按照法令第13(2)条文召开会议,商讨和考虑每一件上诉案。
“上诉局成员的任期为2年,当局是按照经验和在法律、安全、州事务等方面的资历考量而委任他们。”
他说,缺乏上诉局,所有被否决申请的上诉案将无法获得审理。
无论如何,行政议会之前已在今年5月7日和16日推荐和确认上诉局成员名单,并提呈上一次的州议会(5月23日)批准。
复印费每页一令吉
拉玛沙米被询及时表示,每项申请的最低费用为50令吉,若申请往年的旧资料(非当年的资料)则需缴付一倍的价钱,即100令吉。
“每一页的复印费为1令吉。”
针对普罗大众对此法令仍相当陌生和一知半解,他说,肯定要一些时间去适应和熟悉,若有问题,当局会再解决和调整。
另外,他答应会交代相关部门上载资讯自由法的资料上网,方便民众了解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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