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7点更新

首相署部长加米尔指大马非世俗国,接着更指父母可单方面决定决定改变孩子宗教信仰,再次引起舆论争议。民政党主席马袖强强调,该党捍卫内阁于2009年4月的决定,禁止单一家长更改孩子宗教信仰。

马袖强今日主持民政党中委会后,召开记者会说,在更改孩子宗教一事中,最优先关注的应是孩子的福利,而改教不应作为家长逃避家庭责任的借口。

“因此,我们支持内阁于2009年4月的决定,即禁止单一家长单方面更改不足龄孩子的宗教信仰。”

宪法中“父母”意指两人

马袖强说,根据联邦宪法正本,“父母”(ibu bapa)意指父母两人,而非单一家长。

“我们不能由单一家长做决定,正如联邦宪法所言,我们必须根据正本的联邦宪法。”

他也说,一旦有夫妻离婚,最好应是由母亲来照顾孩子。

加米尔称可单方面改教

加米尔(右图)在一份志期6月17日的国会书面答复,回应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提问时表示,按照联邦宪法第12(4)条款,只要父母任何一方或监护人即可决定孩子宗教。

这有违内阁于2009年4月23日的议决,即夫妻任何一方改信伊斯兰教,孩子必须按照两人结婚时的共同宗教抚养。内阁也决定,夫妻任何一方在改教前,也必须按照民事法进行离婚事宜。

内阁2009年6月中旬曾宣布将着手修改法律,彻底解决改教争议。这3项涉及的法令,分别是《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和离婚)法令》、《1993年伊斯兰法行政(联邦直辖区)法令》,以及《1984年伊斯兰家庭法(联邦直辖区)法令》。

惟这项宣布此后就没有下文,中央政府一直都没有修改相关法律。

民政认同大马是世俗国

同时,民政党在现场派发的声明也表明,该党认同马来西亚是一个“以世俗法为基础而运作的君主立宪制国家”,而伊斯兰教是官方宗教。

马袖强指出,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曾指出,“我要清楚表明,这个国家并不是伊斯兰教国,我们只是规定伊斯兰教应该成为国家的官方宗教。”

他继指,东姑阿都拉曼在其80岁生日时曾重申,“马来西亚拥有一个各种宗教信仰的多元种族人口,因此她必须继续是一个以伊斯兰教为国家官方宗教的世俗国。”

他接着说,联邦法院也于1998年的仄奥玛仄索(Che Omar Che Soh)案件的裁决重申,国家的法律是世俗法律。

加米尔是在国会给予行动党诗巫国会议员林财耀的书面回覆,指大马并非一个世俗国,因此引发轩然大波。

林财耀等议员提出动议要求对付加米尔,惟国会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 认同 加米尔的说法,指加米尔并没混淆国会。另一方面,媒体则报道前首相马哈迪则称,马来西亚既不是伊斯兰国,也不是世俗国。

建议设立跨党派委员会

对此,马袖强指出,由于每个人针对大马是什么政体,都拥有不一样的看法,因此他建议政府,成立一个专家组成的跨党派特别委员会,以针对此事达成共识。

他也说,这个委员会也将制定机制,若有必要更需建议修改法令,来处理孩子改教与监护权案件。

“不管他们来自哪个政治阵营,全把他们放在一间房间,把门锁起来。直到他们达成共识之前,不要让他们出来。”

“这些事情(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和国家政体争论)不能继续下去。这将为国家带来混淆、分裂和其他问题。”

警告若断章取义将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马袖强要求媒体报道民政党的声明时,不可断章取义,否则他将起诉。

“不要从整个脉络中仅抽取一段,如果你刊登并扭曲我的报道,我会起诉、起诉、起诉。”

“这是我向槟州‘神庙’(tokong)学习的……不过槟州很多神庙,不要指我说谁。”

马袖强也特别点名《当今大马》记者,在撰写其声明时不要煽情,并促这家新闻网站,给他一个好的新闻标题。

点名《当今大马》勿扭曲

“给我一个好标题啦,就这么一次,不要扭曲我的言论。”

“《当今大马》能否给我一个标题,指‘民政党呼吁达成共识和团结’?你知道,如果你这么做,它将帮助所有人。”

他也呼吁所有采访的记者,在这个世界杯开打的月份,降低国内的政治对峙气焰,一起开心地享受世界杯赛事。

“我明天会购买所有报章,看看谁协助提升国家团结。我坦白告诉你,我会送你礼物,感谢你帮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