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金銮白沙罗大道(Kidex,简称金白大道)引发两名行动党领袖公开针锋相对,雪州行动党宣传秘书刘天球今日挑战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邓章钦,出示文件记录证明上届雪州民联政府,曾经批准或“原则上批准”金白大道计划。

 

刘天球发表文告说,邓章钦发表“当时的行政议员刘天球有份批准”,如果邓章钦不能出示任何文件记录,“我要求他针对这项误导性言论向我道歉”。

 

刘天球(左图)也是雪州前行政议员。他强调,“我向来有碗说碗,有碟说碟,从来没有诬蔑雪州民联政府,难道雪州政府做的不对,就不容许其他人批评吗?”

 

他指出,前两天,他根据雪州政府最新解密的行政议会文件发表声明,会议记录清清楚楚显示,这份志期2012年2月22日的解密文件,完全没有提及“通过”或“批准” 金白大道的字眼。

 

“既然如此,邓章钦是根据什么文件记录,证明我曾经有份原则上批准KIDEX大道呢?还有,虽然雪州大臣卡立一直口口声声,金白大道在原则上已经批准,但事实上雪州行政议会从来不曾批准,包括在原则上批准金白大道的建造。”

仅接纳会议纪录非批准

 

刘天球指出,邓章钦针对金白大道的言论犯驳甚多,“他一方面说原则上批准的决议在州行政会议达成,一方面又说计划书迄今仍未呈交,何来州政府已批准的说法”,自相矛盾之极,叫人不明所以。

 

“根据我的了解,雪州行政议会在2012年2月15日,只是接纳雪州经济行动理事会关于金白大道的会议记录,而不是通过或批准金白大道计划,并设定数项条规要中央政府先符合雪州提出的条件,才来进一步探讨是否让金白大道落实的可行性。到了2012年2月22日,雪州行政议会核准上一次会议记录,如此而已。”

 

刘天球说,必须指出,所谓原则上批准,到今天为止实乃大臣卡立一人之言,当时完全没有涉及“通过”或“批准”的问题,也没有讨论所谓的原则上批准,否则何以会议记录完全没有提及?

 

“我感到不解的是,既然邓章钦也透露计划书迄今仍未呈交,请问雪州政府会原则上批准一项连计划书都没有的KIDEX大道吗?”

否认指责涉及黑箱作业

 

此外,刘天球也强调,他从来没有说过雪州关于金白大道的决议是黑箱作业。

“我是提过黑箱作业,但那是批评雪州处理水务问题的作风,百乐镇州议员杨美盈也一样尖锐批评,雪州与中央政府的水务合作犹如黑箱作业。”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邓章钦(右图)昨日痛批刘天球近三周来屡在公开场合抨击雪州政府处理金白大道课题时,有“黑箱作业”之嫌的说法自相矛盾,反指州政府“原则”上的批准是在后者在任期间所达成的决议。

邓章钦要求刘天球道歉

他说,根据州行政会议记录,原则上批准的决议是於2012年2月15日和22日在州行政会议达成,即定下条件(原则)要求发展商遵守,否则州政府將不会批准金白大道工程。

他指出,州行政会议的决议是行政议员们的集体决定,即表示当时身为行政议员的刘天球也有份批准,並质问刘天球岂能撇的“一干二净”,反抨击州政府黑箱作业。

他认为,刘天球的言论已严重对州政府造成伤害,要求后者针对误导性的言论,公开向州政府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