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大臣卡立火速开除6名行政议员,掀起事先未咨询雪州苏丹,违反州宪法的疑窦,惟根据媒体报道,雪州王宫已证实开除6人。

根据《新海峡时报》发出的新闻短讯,雪州王宫消息人士证实,开除有关行政议员。

先下手为强开除6人

雪州大臣卡立是在今日傍晚 先下手为强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开除所有6名行政议员,包括行动党的邓章钦、欧阳捍华和甘纳巴迪劳,以及公正党的罗兹雅、黄洁冰和妲罗雅。

他表示,他已经写信给苏丹要求这些行政议员不再继续担任其雪州政府职务。

行动党与公正党6名雪州行政议员早前发表联合声明强调,在民联委任新的雪州大臣前,卡立依布拉欣只是 过渡期大臣

他们也表明,除了每周行政议会会议,他们将不会会晤卡立,以避免讨论任何与党地位有关的问题。

“只有苏丹可以开除”

马大法学教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左图)此前评论卡立火速开除6名行政议员的进展,表示雪州大臣无权“马上”开除行政议员。

古迪亚星通过电邮向《当今大马》解释,雪州宪法第53(7)条文阐明,行政议员是由雪州苏丹委任当官,因此只有苏丹能开除行政议员。

“首先,只有苏丹可以开除行政议员。州务大臣可以建议,但苏丹可以选择接受建议与否。”

“因此,即时开除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批卡立开除理由谬误

古迪亚星说,由于这些被开除的行政议员没有回应的权利,因此开除决定是无效的。

他补充,虽然卡立声称这6名行政议员自成一派来破坏其政府,但6人并没有在行政议会中针对特定事项投票,来否决政府。

他进一步说,6人较早前更表明,将会尊重苏丹御准卡立担任大臣的决定,也会如常履行职务。

“请恕我冒昧地说,从法律基础而言,州务大臣的开除理由,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谬误和有瑕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