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伊斯兰初级法庭重审后,今天撤销信奉基督教的印尼籍女子哈丽玛(Halimah)的幽会罪名,宣判她无罪释放。

哈丽玛的律师表示,她考虑对槟州宗教局采取法律行动,因为后者曾导致她被提控而坐牢罚款。

坚持法庭没权限

监察旁听的律师公会槟州法律援助中心创办人西尔拉贞德拉(Cecil Rajendra)表示,哈丽玛从一开始就被错误提控。

“我们会讨论下一个步骤。我之前一再坚持,她是基督教徒,伊斯兰法庭对她毫无权限可言。”

今天,伊斯兰法庭法官再米拉欣( Zaimi Abd Rahim)批准检控官莫法米(Mohd Fahmie)的申请撤销案件。辩方律师万法利杜哈里(Wan Faridulhadi Mohd Yusoff)针对此毫无异义。

印尼驻马领事馆通讯官安迪毛鲁玛(Andy Mauluma)也出庭听审。

首宗非教徒被控

来自万隆的哈丽玛(42岁) 是一间脚底按摩院的足疗师,她于2011年12月8日早上11点40分被发现与一名华裔男子独处一室而遭逮捕。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57459

结果,槟州初级伊斯兰教法庭在2012年5月15日裁决,她抵触槟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27 (b) 条文(即幽会的罪名),而被判监14天或罚款3000令吉。

同年12月3日,该案件提交给高庭进行司法审核。尽管高庭去年9月维持原判,唯暂缓执行刑罚直至被告提出上诉。

西尔拉贞德拉相信,这是我国首宗非穆斯林因涉嫌幽会,而被告上伊斯兰法庭及定罪的案件。

对重获自由欣慰

拥有4名孩子的哈丽玛对重获自由感到欣慰,她表示,如今终于可以安心继续工作和回国探望家属了。

为了出庭面对审讯,她曾被逼缺席其中一名孩子的婚礼。

随着哈丽玛获释,法庭也谕令归还3000令吉保释金给她。

由于不甚了解我国的法律,哈丽玛被控时承认幽会罪。不过,法律援助中心去年10月24日曾致函伊斯兰法庭,告知哈丽玛不是一名穆斯林,同时附上两份文件为证。第一份是印尼驻槟城领事馆的信件,另一份是哈丽玛的洗礼证书,说明她已于1982年6月19日,在棉兰圣安东尼教堂(St.Antonius Church) 接受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