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10分更新

10名涉嫌参与直落甘比海边天体营的人士今天在引起公众不安的罪名下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

结果,其中6人认罪,4人不认罪而要求审讯。

他们是在刑事法典第294(a)条文下被控,即在公众场所作出骚扰他人的猥亵动作。

公开展示猥亵物品

网上早前流传一支天体活动短片,被指是在槟岛直落巴巷(Teluk Bahang)海滩举行,引发轩然大波。

推事莫哈末纳吉较后宣判认罪的6人,坐牢一个月和罚款5000令吉。

不过,负责制作有关短片的杨锦鸿(54岁),则面对另外6个月的监禁。

他另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292条文,即公开展示猥亵物品的罪名。

推事称维护公共利益

推事莫哈末纳吉宣判时表示,马来西亚是个特别的国家,拥有多元种族、宗教、语言和不同的生活方式。

“我们很独特,但却能够在一个成功和独立的国家内和睦共处。”

他说,国民遵从强调良好品德的国家原则,在多元中团结和共存共荣。

“就是因为这些原则,我们必须维护公共利益,给社会发出一个讯息,切勿重复这种行为。”

愧疚和向全国人道歉

此外,莫哈末纳吉不允许暂缓执行判决,并谕令6名认罪者即日起服刑。如果无法缴付罚款,他们将被监禁长达3个月。

除了杨锦鸿,另外5名认罪者分别是:罗国鸿(41岁)、慕伟平(34岁)、洪志强(24岁)、卢朱鸿(52岁)及南达古马(40岁)。

他们为本身的行为向全国人道歉及表示愧疚,同时承诺不再重犯。

4名不认罪的被告为周淑和(57岁)、陈晶雯(27岁)、郑观云(37岁)及邝明良(3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