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7点35分更新

正当槟州巡逻队成员陆续获释之际,警方却再度以《社团法令》第43条文扣留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雷尔。

槟首长林冠英表示,东北县警区主任米尔向他证实,雷尔已经被逮捕。

而米尔之后告诉媒体,警方是今晚6点扣查雷尓,因为他是槟州自愿巡逻队的斯里德里玛选区委员会主席。

不过,他说,警方不会逮捕林冠英。

需在警察总部过夜

雷尔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表示,警方今午3点多要求他录取口供,接着就说他已被逮捕。

“我只被告知,是援引1996年社团法令第43条文。他们也说,我将在警察总部过夜。”

林冠英希望雷尔明天就可获释,而蓝卡巴将担任其代表律师。

至于雷尔为何被扣查,他笑说,或许记者可以问警区主任或更恰当的是问全国警察总长。

雷尔是最后扣留者?

“东北县警区主任说,他只是按照指示行事,而雷尔将是最后一名扣留者。但我们不懂(最终会发生什么事)。”

针对槟州总警长较早前说要对付所有巡逻员,而与此说法有出入,林冠英说,警方似乎提供他不同的讯息。

无论如何,他重申,由法庭裁决巡逻队的合法性,而身为首长的他必须负上责任。

此外,他也感激21名为扣留者提供援助的律师,协助他们将延扣期从4天缩短至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