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25分更新

政府援引煽动法令起诉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后,掀起民间与师生的反弹,马大华文学会今天抨击政府借起诉钳制言论自由。

此外,该组织也响应“910马大正义行”,呼吁马大学生团结一致,向政府表达抗议。

马大华文学会主席林汉聪在今天文告呼吁其会员,以及全体马大生“暂时抛开歧见,在这最艰难的时刻,应挺身而出向有关当局展示学生力量,为阿兹米的遭遇表达不满!”

他指出,马大法律学会虽然口口声声力挺阿兹米,却公开宣布不参与“910马大正义行”的做法,令它深感遗憾。

学术自由是核心价值

林汉聪在今天文告表示,身为一名学术人员,阿兹米应获得学术与言论自由权,在其学术专业领域发表专业意见。

“学术自由是马来亚大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的核心价值理念。”

他补充,在阿兹米案件之前,马大人文与社会科学院院长兼马大民主与选举研究中心(Umcedel)总监莫哈末礼端教授也疑在面对压力下遭教育部勒令辞职。同时,他担任的职位也不获续约。

“马来亚大学作为享誉国内外的学术殿堂,在短短不到三个月竟然发生两起学术人员被对付的事件,实在令人感到难以费解与愤慨!”

学术自由普遍受承认

林汉聪表示,众所周知,学术自由是提高学术水平的重要部分,因此本会呼吁有关当局务必重视高等教育学府学术自由的可贵性。

他指出,1990年的《学术自由和学者的社会责任达累斯萨拉姆宣言》(The Dar es Salaam Declaration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Academics)第19条规定:“学术团体中附有研究职能的所有成员,有权遵照科学探索的普遍原则和方法,不受干预地从事研究工作。尤其是,除非基于公众健康、道德的理由,或者是在国家及其独立面临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之情况下,(研究工作可以被施以一定限制)而且这些限制措施被证明为对一个民主社会的存续来说为正当和必要,研究人员有权获允不受任何阻碍地从事研究。”

“从这来看,学术自由乃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一项基本权利。”

林汉聪补充,美国芝加哥大学校长赫钦斯(Robert M. Hutchins)也曾指出,“如果在一所大学里听不到与众不同的意见,或者它默默无闻地隐没于社会环境中,我们就可以认为这所大学没有尽到它的职责。”

“为了一尽大学的这种责任及为了使学术研究成果更为丰硕,更为繁荣,大学的学术自由是永远不能放弃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学运批评马大副校长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简称学运)批评马大副校长阿敏嘉拉鲁丁,对政府这次公然挑战学术自由的行径仍沉默以对。

学运指出,《马来亚大学宪章》(Constitution of University of Malaya)第九条文阐明,副校长是大学总执行长,也是大学教务委员会(Senate)的当然主席。

“根据该宪章第17(2A)(h)条文,副校长作为大学教务委员会主席,有责任与其他委员共同确保在大学的学术自由受到保障。”

促表态同时要求撤控

学运在今天文告强调,学术自由是一所大学的灵魂。

“马大副校长至今对阿兹米沙隆教授的遭遇至今没有任何回应,不禁令人怀疑其捍卫‘大学灵魂’和保障大专生受教权益的能力。”

因此,该组织呼吁阿敏嘉拉鲁丁立即针对阿兹米的遭遇表达立场,同时正式要求总检察署尊重学术自由,立刻撤销所有相关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