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19分更新

怡保高庭上周五谕令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在7天内逮捕英迪拉的前夫帕玛纳登,并讨回其6岁幼女以交回给兴都教徒母亲。不过,总检察署本周一已代表总警长,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代表英迪拉的律师兼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已在周一接获上诉通知。他说,为了公平与公正,总检察署不应继续代表总警长提出上诉。

“上诉将令英迪拉和其子女,饱受不必要的精神折磨和痛苦。”

“上诉也代表着,总检察署身为政府律师,同意及认为总警长的行动是正确的。难道是这样吗?”

怡保高庭法官李瑞生上周五发出庭令,要求总警长进行逮捕。法官也拒绝高级联邦律师暂缓执行庭令的申请。

应为蔑视法庭认错

古拉指出,总检察长不为总警长上诉,就是对英迪拉公平的一种做法,因为目前已经改名里端(Ridhuan)的帕玛纳登(右图)尚未就其蔑视法庭之举认错,而英迪拉幼女蒂莎(Prasana Diksa)亦仍未寻获。

古拉指出,帕玛纳登已耗尽一切法律途径,不可继续上诉,而当务之急,就是他为蔑视法庭之举,认错道歉。

“拒绝逮捕他(帕玛纳登),只是证明了一个错误的看法,即可以忽视庭令而免于惩罚。”

古拉援引法官李瑞生判词,指假使总检察长上诉成功,则意义不大,因为孩子将回到父亲身边,而母亲只是获得合理的探访时间。

古拉也警告,若总检察长缺乏政治意志,维护法治,避免不公义殃及其他少数群体的人,改教父母拐带孩子一事则不能解决。

人性化角度看此事

古拉表示,英迪拉自2009年就入禀法庭,然而此案件却迄今未能解决;总检察长应该从人性化的角度,看待这场纠纷。

“我们不能忘却,以人性化的角度看待法律;而在此案件,一个母亲等候5年之久,以见其亲生骨肉。”

当事人英迪拉也出席这场在怡保的记者会。她亦不解,为何索回幼儿蒂莎的过程拖宕如此之久。

蒂莎是在2009年,即她11月大时,被改信穆斯林的帕玛纳登带走。如今蒂莎已6岁。

尽管帕玛纳登通过怡保伊斯兰高庭获得迪莎与其他两名孩子的监护权,惟该庭并未发出任何指示,要求警方索回这些孩子。

两名孩子如今与其母亲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