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国会通过限制言论自由
阿兹米律师指煽动法令违宪
马大法律副教授阿兹米沙隆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案今日在吉隆坡地庭审讯,其代表律师哥宾星指出,这项殖民时期遗留的法令,并非由国会通过,因而不符合宪法。
马大法律副教授阿兹米沙隆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案今日在吉隆坡地庭审讯,其代表律师哥宾星指出,这项殖民时期遗留的法令,并非由国会通过,因而不符合宪法。
他今日出庭时表示,联邦宪法第10(1)条文阐明,人们享有言论自由权利,第10(2)条文则规定,只有国会方有权力,规限上述权利。
他进而论辩,煽动法令未经国会批准通过,却限制他人言论自由;故此,这项法令业已违宪。
“阿兹米沙隆并非在煽动条例(Sedition Ordinance)下被控,而在煽动法令—一项法律修订委员会的产物——被控,因此我们必须决定,这个未经国会通过的法令,是否符合宪法规定。”
接受访问被指煽动
阿兹米沙隆于本月2日被控抵触煽动法令,但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阿兹米沙隆在8月15日发表煽动言论,抵触煽动法令4(1)(B)条文。
此外,他也面临一项交替控状,在同样时间和地点发表煽动言论,抵触煽动法令4(1)(C)条文,可在同一法令治罪。
根据控状,这名法律系副教授是在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于一篇《民联受促采取霹雳危机道路,以迅速解决雪州障碍》报道发表煽动言论而被控。
接着,阿兹米沙隆在9与17日入禀法庭,挑战煽动法令违宪,并要求法庭暂缓或撤销其控状。
阿兹米沙隆也申请,把此案从地庭移交高庭审讯。
独立前条文续沿用
此案的检控官为苏海米(Suhaimi Ibrahim),法官是扎诺拉瑟(Zanol Rashid Hussain)。
尽管如此,苏海米却反驳说,遵照联邦宪法第162条文(临时和过渡条文),在独立之前存在的法律,除非被撤除,否则将在独立以后继续使用。
他以此论证,尽管煽动法令并未在国会通过,但却是符合宪法。
哥宾星则对此不以为然。他反驳:“他们的立场似乎是,由于第162条文,若它(煽动法令)是独立以前的,它即成立。”
“这是第162条文一个广泛解读。问题在于,如果它(煽动法令)违宪,它是否还符合第162条文的精神?它肯定不能,因为它违宪。”
地庭将在10月1日(周三)裁决,是否将此案移交至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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