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局将由今年11月起,落实新的汽车隔热膜(墨镜)条例。

该局总监依斯迈阿末指出,这项新条例决定汽车后镜及后座车窗的透光度,由50%减至30%,

他说,挡风镜和驾驶座的车窗透光度,则将维持在70%及50%。

他今日出席与陆交局总监见面的活动后对记者说:“这项条例是配合一些国家所设下的国际标准。”

他说,国内的所有车辆都须遵循这项新条例,包括入口车。

他说,根据1991年汽车条规(禁止特定镜片),没有遵守新条例的公路使用者可接到300令吉的罚单,如果案件被控上庭,可被罚款高达1000令吉或坐牢2星期或两者兼施。

特定车辆可豁免条例

他指出,一些特定职位的车辆可豁免遵守上述条例,如国家元首、苏丹、首相、副首相、首席部长、首席大法官,以及特定的执法机构如警方和关税局。

他说,这项豁免是为保障有关人士,以及执法人员进行高风险行动时的个人安全。

另一方面,我国公路使用者的各项违规行为,在去年接获102万张传票,与2012年的61万1000张相比,有所增加。

   

他说,预料这个数字至今年12月31日,将增加到120万张,因为当局将对车辆和公路使用者增加执法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