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从走私酒活动中收贿
隆关税局局长等6人被控
吉隆坡关税局局长莫哈末依沙及5名关税局官员涉嫌收贿3万9200令吉,于今日被控上地庭,惟被告不认罪。
吉隆坡关税局局长莫哈末依沙及5名关税局官员涉嫌收贿3万9200令吉,于今日被控上地庭,惟被告不认罪。
这6名被告一共面对21项控状,时间点是在2014年2月至8月间,与没有缴税的走私酒有关。
除了依沙,另5名被告是关税局总部执法组行动部助理执法官员莫哈末希尔米、吉隆坡关税局第二助理高级局长旺阿兹曼、关税局助理执法官员莫哈末弗兹、吉隆坡关税局执法官员三苏安华,以及吉隆坡关税局高级官员阿兹里。
依沙、希尔米、阿兹曼及弗兹是在不同的地庭被控,三苏和阿兹里则是在相同的地庭被控。
现年55岁的面对4项控状。他被指于今年5月至8月间,在格拉那再也关税局大楼收受合共8000令吉的每月贿款和保护费(wang perlindungan),以简化一家公司的关税事务。
37岁的希尔米面对7项控状。他被指于今年2月至8月间,在雪州关税局收受合共1万4000令吉的每月贿款,作为不干预某人所拥有的罗里,这名人士对离开巴生自由港的罗里有利益关系。
47岁的阿兹曼面对5项控状。他被指于今年5月至8月间,在巴生谷一带,向来自吉隆坡关税局仓库部的某人,索贿和收受合共1万令吉的贿款,被告知道这名人士与吉隆坡关税局局长有官方事务往来。
获准保释外出
33岁的弗兹面对3项控状。控状指出,他于今年6月至8月间,在格拉那再也收受合共4200令吉的贿款,以在展开检查行动时,不干预走私酒的活动。
32岁的三苏和48岁的阿兹里面对2项控状。控状指出,他们于2014年7月至8月间,在格拉那再也收受来自某人合共3000令吉的贿款,以不干预这名人士的生意。
这6名被告是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控。
法庭批准依沙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希尔米2万令吉、阿兹曼1万5000令吉、弗兹1万令吉、三苏8000令吉和阿兹里3000令吉,每名被告也需由1名担保人保外,并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
所有案件将在10月30日重新过堂。
本案的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乌马尔副检察司,这些被告的辩护律师是加百列、拉德哈雅蒂、莫娜、古马惹森及赛依斯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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