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权兴讼撇异端标签
伊姐妹会驳阿兹敏尊重论
刊载: Nov 2, 2014 6:55 PM | 更新: Nov 2, 2014 10:40 PM
雪州大臣阿兹敏的“尊重既有决定”的说法,显然无法获得伊斯兰姐妹会的认同。该组织强调有权兴讼雪冤,摆脱“异端”标签,同时反问阿兹敏何谓“尊重”?
雪州大臣阿兹敏的“ 尊重既有决定 ”的说法,显然无法获得伊斯兰姐妹会的认同。该组织强调有权兴讼雪冤,摆脱“异端”标签,同时反问阿兹敏何谓“尊重”?
伊斯兰姐妹会活动经理苏丽(Suri Kempe)通过短讯回覆受《当今大马》询问时,促请阿兹敏解释他的言论。
“恕我直言,‘尊重’这个裁决的意思是什么?或许他可以启发我们关于‘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的意义。”
挑战裁决是否符合宪法
她说,穆斯林姐妹会是挑战,雪州宗教机构的裁决是否符合联邦宪法。
“在法律上,我们肯定可以挑战,任何尝试限制我们联邦宪法基本权益的事情。”
她也强调,穆斯林姐妹会已教育了逾万名女穆斯林,令她们更加关注自己的权益,因此不应认为该组织违反伊斯兰教义。
“难道协助近万名寻求我们法律援助的女穆斯林,并提供超过4000名女性教育,让他们认识自己在伊斯兰教中的权益,就构成自由主义和多元主义,进而成为违反伊斯兰教义的异端?”
司法审核挑战宗教裁决
雪州政府于2014年7月31日,在雪州伊斯兰教裁决理事会主席达耶斯(Tamyes Abd Wahid)指示下,宪报“伊斯兰姐妹会”,奉持宗教自由与多元主义,违反伊斯兰教义,为异端组织。
对此,“伊斯兰姐妹会”于10月31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 司法审核 申请,力洗“异端”标签,以捍卫自己的宗教清白。
而雪州大臣阿兹敏今天较早受询时,仅简短 回复 媒体,“这个决定已经做了,我想它应该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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