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举办黑色集会遭总检察署援引同样罪名两度提控的雪州行政议员聂纳兹米,再次获得法庭释放。

沙亚南高庭法官阿都哈林今日宣判,他必须遵守上诉庭在4月25日的判决。

上诉庭指条文违宪

聂纳兹米也是斯里斯蒂亚州议员。他是去年被控没有在508黑色集会的10天前通知警方,抵触和平集会法令。

在野党因不满505大选成绩,去年5月8日在雪州格拉那再也体育馆举行黑色集会。

聂纳兹米随后入禀沙亚南高庭,要求裁决和平法令第9(5)条文违宪,但不果。他再提出上诉,上诉庭一致做出标志裁决,阐明该条文违宪,宣判聂纳兹米无罪释放。

根据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集会主办单位必须在10天前通知有关当局。第9(5)条文则阐明,任何人抵触法令第9(1)条文将被罚款,最多不超过1万令吉。

较后,总检察署在今年5月,再次把聂纳兹米控上八打灵再也地庭。不过,该法庭宣判聂纳兹米获得假释。

总检察署就此提出上诉,但是不果。总检察署跟着向沙亚南高庭上诉,并在今日宣布聂纳兹米获释。

加速起诉总检察长

聂纳兹米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希望,当局不会继续尝试提控其当事人,这可能已创造了一个记录,即一人在相同罪名下重复被控。

聂纳兹米后来在推特上也留言,他将会起诉总检察署,恶意重复对他进行检控。

“我已要求律师加速起诉总检察长恶意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