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五司会审基宫案终审
基尔命运最早在1月揭盅
联邦法院今日五司会审,前雪州大臣基尔涉贪案的最后上诉,以决定基尔是否会罪成入狱服刑。
傍晚6点15分更新
联邦法院今日五司会审“基宫案”,经过一整天审讯后,法院择定在1月19日续审此案。这意味着,前雪州大臣基尔是否会坐牢,答案最早将在明年才会揭盅。
联邦法院五司以马来亚大法官祖基菲(Zulkefli Ahmad Makinudin)为首,另4位法官是阿都哈密(Abdull Hamid Embong)、哈山拉(Hasan Lah)、陈国华与蓝利阿里(Ramly Ali)。
祖基菲本来要在下周一与周二继续审讯,但由于无法配合所有法官的时间,因此法院最终择定在1月19日续审此案。
基尔是针对沙亚南高庭与上诉庭判他罪成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由于此案已经来到联邦法院阶段,一旦基尔败诉,他将直接被送往坐牢服刑12个月。
基尔偕妻子抵步
基尔的代表律师是亲巫统的资深律师沙菲宜(Shafee Abdullah)与阿迪慕兰(M Athimulan),而检控官则是玛斯利副检察司( Masri Mohd Daud)。
法院此前曾经多次展延此案,最后一次展延是因为基尔申诉 颈椎病痛而入院缺庭 。
基尔今早8点50分,偕同妻子查哈拉(Zahrah Kechik)抵达法庭。他的支持者也坐满了审讯室内的公众席。
争辩公务员定义
沙菲宜(左图)向法院五司重申,辩方2012年上诉庭审讯时的陈词重点。他说,高庭不应该裁决基尔罪成,因为控方无法证明基尔是一名公务员,以及高庭裁决时没有考量“基宫”市价。
他指出,基尔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即公务员收取贵重物品或礼物下被控,但根据刑事法典21条文,公务员的定义不涵盖州务大臣。
沙菲宜说,控状更像是把基尔看作雪州发展局(PKNS)主席,而不是州务大臣,但雪州发展局主席也同样不是“公务员”。
他表示,控方在整宗审讯中并没修改控状,只是以“雪州发展局主席”的身份提控基尔,造成基尔无法传召更多证人,进而导致基尔无法获得公平审讯。
“基于此,我的当事人应该获判无罪释放。”
基宫案最后上诉
基尔是在2000年至2008年期间担任雪州大臣,他也是双溪班让区前州议员。
莎阿南高庭在2011年12月23日裁决基尔罪成,被判入狱12个月,并充公其豪宅归政府资产。
上诉庭在去年5月30日驳回基尔的上诉,维持高庭的原判。
现年49岁的基尔被控以不寻常的低价向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山苏丁,为他本身及同龄妻子查哈拉买下位于莎阿南第7区 两个地段和豪宅 。
基尔是以350万令吉购置上述地段及豪宅,而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23日以650万令吉购入上述产业。
根据控状,时任州务大臣的基尔清楚本身与山苏丁拥有公务关系,仍以350万令吉购买原价650万令吉的两个地段及豪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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