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呈伊刑法等同退出民联”
行动党警告伊党别轻举妄动
刊载: Feb 22, 2015 11:42 AM | 更新: Feb 22, 2015 1:46 PM
随着吉兰丹州政府准备在3月18日的州议会上提呈伊刑法修正案,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今日警告,一旦伊斯兰党提呈法案,伊党将不再被视为民联的一份子。
随着吉兰丹州政府准备在3月18日的州议会上提呈伊刑法修正案,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今日警告,一旦伊斯兰党提呈法案,伊党将不再被视为民联的一份子。
哥宾星发文告说,伊刑法法案不获民联的支持,而伊刑法也不是民联共同政策纲领的一部分。
因此,他强调,如果伊党在丹州议会提呈伊刑法法案,将不再被视为民联的一员。
他指出,如果伊党提呈伊刑法法案,也将违反上一次的民联领导层会议议决。
勿违反民联议决
哥宾星说,当时民联三党认为,在采取伊刑法法案的进一步行动前,必须要有更深入的讨论。
“我呼吁伊党展示诚意跟民联同在。伊党必须尊重民联政策纲领,也必须尊重民联领导层理事会的决定。”
“如果伊党坚持要提呈伊刑法法案,将等同于公开违反民联共同政策纲领。”
丹州318呈法案
哥宾星也是蒲种国会议员。他警告,那些背后策划的伊党领袖必须勇于意识到,此举是在推动伊党与民联分手,同时破坏伊党的公信力。
“伊党不应该警告行动党停止插手丹州事务。反之,伊党必须谨记,只要它选择留在民联,行动党不止有权利,也有职责确保伊党不会破坏民联共同政策纲领。”
根据《中国报》日前报道,吉兰丹副大臣莫哈末阿玛说,下次的州议会已定在3月16至18日举行,以寻求通过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II修正案,即使与真巴卡补选撞期,也不会展期。
他预料,州议会将在第3天的会议,即3月18日讨论修正伊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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