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总监阿扎鲁丁说,使用无人机(drone)或无人驾驶飞行器(UAV)的举动可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危及航空运作及国家安全。

他对马新社说,当使用者在未获允许之下录影或拍照,滥用无人机也可引发侵犯隐私事件。

“我们担心它承载摄像机或其他物件,在禁区及机密地区飞行,例如在国家领袖住家、监狱或政府机构地区一带飞行,最终可威胁民众的安全。”

民航局于周二发出警告,1969年民航局法令禁止在机场地区操作无人机或无人驾驶飞行器。

社交媒体流传一组照片,相信是由无人机所拍摄,展示两架飞机朝向吉隆坡国际机场降陆。

这起事件引起民众担心及愤怒,有者认为在吉隆坡国际机场操作无人机属危险行为可导致空难。    

不能在机场飞行

阿扎鲁丁指出,在未获民航局允许之下,无人机不仅不能在机场飞行,也不能在人口众多的地区飞行。

他说,民航局强制每一架无人机需申请飞行准许,以便无人机飞行的距离和高度获得监督,不会对领空构成危险。

“若在人口密集的地区飞行,当无人机出现问题以致坠落时,肯定会令情况更糟,我们发出准许的目的是监督无人机的飞行。”

近期办特别讲座

尽管如此,阿扎鲁丁不否认使用无人机的多项好处,例如早前国内发生大水灾时,当局使用无人机飞往与外界失联的地区,以及难以传递援助的地区。

他说,民航局将在近期内举行一项特别讲座,有关使用无人机或无人驾驶飞行器的条例,以提高无人机爱好者及机主的醒觉。

他说,民航局也将于本月17日至21日期间,在第13届浮罗交怡国际海事及航空展,举行一项有关使用无人机的特别讲座。

他也说,民航局正重新检讨2008年航空资讯通令,以增加有关使用无人机的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