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淡江大使路大道(DUKE)危险驾驶以致3人丧命的2名迈薇轿车司机今日面控,惟两人皆不认罪。

西蒂诺爱妮(36岁)及菲扎(31岁)分别在推事努鲁法依丝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当通译员询问他们是否明白控状时?他们说:“我们明白及不认罪。”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5月日凌晨1时05分在淡江大使路大道危险驾驶迈薇轿车,以致一对夫妻及婴儿丧命。

西蒂诺爱妮和菲扎分别驾驶黄色及白色迈薇轿车,他们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将入狱2至10年,及罚款2万令吉。

在这起车祸中,2名被告被指高速驾驶以致失控撞向1辆四轮驱动车,进而翻覆,车内男司机法鲁尼占当场毙命,其妻子诺娃莎菲德里和婴儿诺菲鲁扎在送院途中不治。

9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报道,这一家三口在布城出席朋友的结婚宴会后,驾车返回位于黑风洞一带的住家;死者遗下2名分别为7及3岁的女儿。

法庭允许每名被告以9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及需将驾照和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此案审结为止。

推事庭也择定此案在6月22日重新过堂。

较早前,主控官苏海米副检察司建议推事,让每名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且需将驾照和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此案审结为止。

苏海米在庭上说,控方将申请将2名被告在重新过堂当天一同审讯。

需奉养母亲及孩子

然而,西蒂诺爱妮的代表律师帕拉萨及拉威尼山,则要求推事庭将保释金减至5000令吉,因为被告需奉养母亲及1名孩子。

“(主控官)所建议的保释金对我的当事人而言太高,因为她在一家餐馆任职助理经理,月入2000令吉。”

菲扎的代表律师哈欣,也要求将保释金减至5000令吉,因为其当事人只是1名电脑技术人员,需承担2名幼儿的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