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委员会研究后,槟州议会即将修改议会常规和增加新条款,包括将议员的口头质询环节改成每天1个小时半和规定行政单位需在此环节前提呈所有书面回答。

此外,议会常规将增加条款,明文规定禁止发表含有性别,种族和宗教歧视的言论。

根据议会常规委员会的报告,本次议会将建议修改常规的16项条文和增加3个新条文。

表决赞成者改喊Ya

不过,大部分修订乃属于纯技术和字面方面的调整,比如议长的称呼从“speaker”改成“Yang di-Pertua”,表决时的赞同方式从“la”换成“Ya”。

另外,议员将允许在议会14天前提呈口头质询的问题(3道),唯书面提问(30道)仍维持21天。

而除了禁止发表含有歧视性的言论,另外两项增加的条文为增设副议会秘书职和规定缺席的议员要尽速通知议会秘书。

委员会反映议席比例

如今,每次议会只设有3个小时的议员口头质询环节,最终多数问题都赶不及回答而需通过书面回复。

以槟州议会一般上召开5天作为保守估计,此环节预料至少增加一倍至7小时半。

一旦通过修订,议会的固定和遴选委员会的成员将由主席和6至10名议员组成,同时需尽量反映各党在议会内的议席比例。

如今,相关条文并没规定委员会的人数,但却要求朝野议员的比例相同。

何时呈回答不再含糊

槟州议长刘子健(见图)解释,要求按照政党比例成立各委员会,是因为议会以往曾经出现只有一两名反对党议员的局面,而不可能符合朝野议员。

“而且按照政党的议席比例,对小党比较公平。”

针对议会常规将规定,在口头质询环节前提呈书面回答,他说,之前的条文比较不明确,接下来行政单位肯定要在质询环节前提呈答案,不再有含糊地带。

去年,槟州反对党领袖查哈拉动议,暂停亚逸布爹州议员兼槟首长林冠英的职务,因为后者先提呈2015年供应法案(预算案)再提呈书面回答,而违反了议会常规第15项(1)(h)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