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安全委会效率成疑
部长可委任非专业者掌舵
经历2013年云顶高原巴士车祸、2014年两宗马航客机事件后,交通部倡议一项新法案,设立大马交通安全委员会(Malaysia Transport Safety Board),以提升国家海陆空交通安全。
但在细看之下,法案却存在一些争议及不足之处,不禁令人对该委员会运作的效率,打上一个问号。
其中一个最大问题是,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不必具备交通安全专业知识或经验,或有政治委任与裙带风之嫌。
经历2013年云顶高原巴士车祸、2014年两宗马航客机事件后,交通部倡议一项新法案,设立大马交通安全委员会(Malaysia Transport Safety Board),以提升国家海陆空交通安全。
但在细看之下,法案却存在一些争议及不足之处,不禁令人对该委员会运作的效率,打上一个问号。
其中一个最大问题是,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不必具备交通安全专业知识或经验,或有政治委任与裙带风之嫌。
旨在取代陆路安全机构
根据 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网站介绍 ,这项法案名为《2015年大马交通安全委员会法案》,以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委员会,作为一个调查、研究和监督交通安全的一站式中心。
这项法案一旦通过成为法令,原有的道路安全研究院将解散,由大马交通安全委员会所取代。
交通部从今年6月1日开始的一个月时间内,公开予民众研究及评论这项法案。
主席人选不必专业知识?
法案第6(1)条文指出,交通部长可委任一人担任委员会主席,以及三至六名委员。
但吊诡的是,虽然法案阐明,这些受委委员必须拥有交通安全专业知识与经验外,却没对受委的主席人选设下同样的要求。
换言之,交通部长或可按自己所好,委任心属人选担任委员会主席,而受委者可能可能是一名不符资格的政治人物。
因此,若交通安全委员会主席没有相关资格,这将令人怀疑,政府是否再次提供朋党政治庇护。
相比之下, 澳洲运输安全署首席委员 (Chief Commissioner)和 加拿大运输安全署主席 ,皆必须拥有交通安全相关经验,方可任职。
政治人物受委政府或官联机构要职并非新鲜事。其中,大马电影发展局主席是边佳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朝圣基金局主席是华玲国会议员阿都阿兹、国家木材理事会主席是丹绒比艾国会议员黄日升、人民信托基金主席是格底里国会议员安努亚。
一直以来,这些委任备受争议,因为政治人物出掌专业职位,将无法真正发挥有关职位的角色。
交通部长有权重新委任
除了主席与委员,该委员会将有一名首席执行员、秘书、交通部秘书长或其代表、及一名财政部代表。
虽然法案第8(1)条文阐明,他们的任期不能超过3年,但第8(2)条文则指出,交通部长若认为需要,可重新委任他们。
法案也赋权交通部长,决定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的薪酬和津贴。
无论如何,该法案也将成立另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Independent Inquiry Board),而这个委员会就要求,主席与4名委员必须拥有交通安全技术资格、专业背景与知识。
这个独立调查委员会,负责调查、监测和监督事务。
委非专业主席不良示范
行动党国会交通与工程发言人暨居銮国会议员刘镇东告诉《当今大马》,委员会只是制造空缺,但无法真正解决交通安全问题。
同时,行动党国会政策研究员庄易凡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表示,若不具备交通安全专业知识的国阵后座议员和政治人物,受委担任委员会主席,将是一项“不健康”做法。
庄易凡说,“尽管政府为其他委员会成员设下准则,但主席却不受限,是项怪事。”
“主席应该是有良好信誉的(交通安全)专业人士。但法案并无列明主席的资格。”
列明条件可阻不合格者
因此,庄易凡建议,法案应列明设下委员会主席资历和条件,那不符资格者就无法轻易地走政治捷径,获得主席一职。
他指出,由于主席最终拍板意外调查报告,是维护委员会声望的关键人物,因此主席人选十分重要。
“你无法随便委任任何政治人物,成为委员会主席,然后期望不幸事故发生时,公众会自然的支持你。”
“政府要如何通过独立的大马交通安全委员会,调查意外来获得公众信任,将是个十分艰巨的挑战。”
没有强制公开调查报告
法案还有其他不足之处。首先,该委员会的公共咨询会仅为期一个月,但咨询工作只限网上,并没有交通部官员实地举办咨询会。
交通部长廖中莱(见图)也是迟至6月14日,才发声明告知公众,但当时咨询期限已接近一半。
此外,法案也未强制委员会,对外公开交通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透明度也有待改善。
法案第56(3)条文指出,该委员会也只需向国会呈交年度报告,亦没提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建议向国会或元首负责
为了确保该委员会独立,庄易凡建议,委员会应当向国会或国家元首负责,而非向交通部长交代。
“(向国会或国家元首)负责将会更有利,以减低行政单位的干预。”
将与廖中莱谈法案缺陷
针对咨询会的种种限制,刘镇东(见图)说,行动党将向交通部提呈本身的意见,并寻见廖中莱商谈法案缺陷。
他认为,交通部不应只用网上咨询方式,来收集意见。
“(交通部应该)举办公共听证会,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讨论,包括国会议员。”
他也说,国会应当设立交通安全特别遴选委员会,以鉴定最佳结构来解决交通安全问题。
无论如何,公众还有7天时间,在6月30日截止日期,浏览 道路安全局网站 阅读法案,并将看法及意见电邮至mtsb@miros.gov.my。
鉴于法案处于咨询阶段,交通部长新闻秘书林钊盈指廖中莱拒绝置评。
《当今大马》已尝试联络道路安全研究院主席李霖泰和总监黄绍文评论此事,但未获得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