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在殴斗事件蓄意伤害
刘蝶广场三店员罚一千八
刘蝶广场殴斗案件新进展。三名刘蝶广场店员今天承认蓄意伤人罪,而被判个别罚款1800令吉。
下午3点40分更新
吉隆坡著名电子商城刘蝶广场殴斗案件出现新进展。三名刘蝶广场店员今天承认蓄意伤人罪,而被判个别罚款1800令吉。
该3人是刘良胜(Low Leong Seng)、艾力陈(Eric Chan Weng)和苏永兴(Soo Weng Hing,全部译音),都面对《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的控罪。
三人当庭认罪。
推事莫哈末费查(Muhammad Faizal Ismail)因此判处每人罚款18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以坐牢2个月取代。
被指打伤莫哈末凯鲁
3人被指于7月11日,在刘蝶广场打伤莫哈末凯鲁(Mohammad Khairul Azmi Mazlan)。
莫哈末凯鲁是涉嫌偷窃手机沙鲁安华(Shahrul Anwar Abdul Aziz,见图)的同伴。沙鲁安华早前被提控偷窃罪,目前保释候审。
刘良胜、艾力陈和苏永兴三人向推事求情时异口同声表示,本身是家中幼子,需照顾家庭。
副检察司佐蒂(N. Joy Jothi)则呼吁推事下判时,需要考虑刘蝶广场事件严重性和公众利益。
据案件资料显示,沙鲁安华在7月11日下午4时,陪同莫哈末凯鲁协助寻找其手机。
在寻遍手机不果后,莫哈末凯鲁,从一楼乘搭手扶电梯抵达刘蝶广场底楼,但沙鲁安华却不见人影。
稍后,莫哈末凯鲁听见有人高喊“停住!停住!逮捕!逮捕!”,更看见沙鲁安华,在底楼遭一群华裔员工殴打。
指控同谋偷窃遭殴打
当莫哈末凯鲁欲向沙鲁安华伸出援手时,莫哈末凯鲁遭指控同谋偷窃手机,因而遭同一群人围殴。
两人被带往刘蝶广场保安室后数分钟,便交由敦李孝式警察局查办。
沙鲁安华因涉嫌偷窃而遭逮捕,而凯鲁则获释。
涂上种族色彩的骚乱
刘蝶广场暴力事件 ,缘起于7月11日。沙鲁安华被捕后,其同伙召集友人返回商场寻仇,殴打店员同时砸毁商店。
此事更在网路被渲染为种族纠纷并延烧起来,在翌日晚上引发另一场骚乱。
马来组织纠众踩上刘蝶广场抗议不果后,部分徘徊不去的集会者转为暴徒,开始攻击他人,导致多名民众和记者受伤。警方被迫出动镇暴队恢复秩序。
迄今,警方在刘蝶广场骚乱事件中,提控5人,包括3名刘蝶广场店员、沙鲁安华和涉嫌发表煽动言论的阿里巴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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