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刘蝶广场偷窃手机的失业青年,将向总检察署提呈陈述书(surat representasi),要求重新检讨对他的控罪。

上述22岁青年沙鲁安华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凯鲁今天在此案过堂时,向推事祖拉这么说。

莫哈末凯鲁要求法庭择订新日期,为此案重新过堂,以让他提呈陈述书。

法庭订于本月26日重新过堂。

被控偷窃手机

沙鲁安华涉嫌于7月11日下午4点47分,在刘蝶广场Techasia Boutique偷窃800令吉的手机而被控。

根据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诺瑟拉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