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征询国家财政理事会?
梁卓经质疑1MDB贷款违宪
一马公司负债420亿令吉,其中政府担保至少95亿令吉的债务。行动党双溪古月州议员梁卓经追问,中央政府就一马公司贷款一事中,有无依据联邦宪法,在国家财政理事会上征询霹州政府?
一马公司负债420亿令吉,其中政府担保至少95亿令吉的债务。行动党双溪古月州议员梁卓经追问,中央政府就一马公司贷款一事中,有无依据联邦宪法,在国家财政理事会上征询霹州政府?
梁卓经说,若中央政府没这么做就是违反联邦宪法,那一马公司所的贷款,以及中央政府所担保的贷款,将一律无效。
梁卓经(见图)今天发表文告表示,他在霹雳州议会辩论时指出,依据联邦宪法第108(4)(c)条文,中央政府在取得年度贷款之前,必须事先征询国家财政理事会。
他也说,宪法第108(1)条文指出,国家财政理事会是由首相、首相指定的其它部长、以及各州统治者或州元首指定代表所组成。
因此,他说一马公司是中央政府官联公司,而宪法规定中央政府的贷款事宜,需要经由国家财政理事会批准,否则属于违宪之举。
霹州政府责无旁贷
梁卓经续指,霹州政府在国家财政理事会占有一席之地,对一马公司贷款责无旁贷。
“因此,我提出书面问题,谁代表霹雳州政府出席如此重要的会议,是否是霹州大臣(赞比里)本身,或他所委任的代表。”
一马公司债务威胁
梁卓经质问,一马公司贷款前,是否经由国家财政理事会会晤讨论。
“若有,霹雳州代表是否出席上述会面,中央政府是否获得霹雳州代表意见。”
他续称,一马公司债台高筑,影响中央政府财政状况,更间接影响州政府财务。
“一马公司孱弱的财政状况,已影响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随着这项财务问题,将影响中央政府对州属的拨款,因此我们有权知晓一切该理事会的讨论事项。”
“换言之,(霹)州属代表有无执行他获得委托的任务,以照顾人民利益?”
会否联合两州开会
梁卓经表示,按照宪法第108(2)条文,国家财政理事会在至少三个州属要求下,即可召开会议。
“霹州大臣是否会联合其他两个州属,逼使首相召开会议,以讨论一马公司课题。”
他问,赞比里(见图)有无研究一马公司贷款,甚至在理事会会议上追问此事?
“霹州大臣是否曾质问,关于一马公司贷款和担保,或该名代表只是中央政府的跟屁虫或橡皮图章?”
“在此事上,霹州大臣是首相支持者,还是身为霹州大臣?”
追问贷款是否合法?
梁卓经进而追问,一马公司的贷款及中央政府担保,是否合法。
“联邦宪法属于国家至高无上的法律。任何违反或不遵守宪法的做法,将导致贷款或担保无效。”
“若此事发生,肯定打击投资者信心和政府信誉。”
因此,他希望赞比里能交代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