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首长林冠英法津官员拉惹莎拉菲娜(Raja Syarafina Raja Shuib)坚称,巫统峇眼区部主席赛胡仙麦丁已在槟城高庭内庭和法官面前,两度向首长口头道歉。

“林冠英昨天向媒体表示,高庭司法专员诺丁哈山甚至询问他是否满意赛胡仙的口头道歉。”

“而他(林冠英)则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要求不要纪录在和解书

不仅如此,拉惹莎拉菲娜今天更在文告附上赛胡仙麦丁当时在律师信中同意的和解条款,证明后者答应在内庭道歉,唯希望不要纪录在案。

“起诉人和答辩人是在高庭司法专员诺丁面前,签署志期2015年8月19日的和解判决书(Consent Judgement)。”

“而赛胡仙也同意,在内庭里口头向林冠英道歉和无条件撤回诽谤言论。”

“但为了避免疑惑,赛胡仙曾通过志期2015年7月31日的律师信要求,不要将他的口头道歉列入和解判决书中,而林冠英也大方地同意。”

否认道歉蓄意误导民众

不过,拉惹莎拉菲娜强调,赛胡仙最终还是在高庭司法专员以及双方代表律师面前,向林冠英口头道歉两次。

“有鉴于上述事实,赛胡仙和(或)其它本地媒体指‘没有道歉’的报导并不正确,同时(或者)是蓄意用来误导公众。”

她奉劝,赛胡仙应该停止否认或撒谎歪曲事实。

林冠英原本起诉赛胡仙诽谤她贪污受贿,以讨回清白、维护首长的名誉及廉正,也证明槟州首长廉洁施政,没有受贿。但随着后者撤回言论,林冠英昨天撤销了有关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