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建议裁决,MyEG公司在线上更新外劳临时工作准证服务(PLKS),滥用其主导地位,已抵触2010年竞争法令第10条文,罚款30万7200令吉。

竞争委员会发文告指出,该委员会就多方的投诉展开调查,发现MyEG公司干扰竞争程序,通过子公司MyEG商业公司,作为兴业保险公司(RHB Insurance Berhad)的代理,强制销售更新外劳准证所规定 的保险,即外国劳工保险保障(FWIG)、外劳住院和外科手术计划(FWHS)和外劳赔偿计划。

此外,竞争委员会指出,假如MyEG没有遵守以下行动,将额外逐日罚款1万5000令吉:

(一)MyEG商业公司中止与既有强制保险相关机构的协议,也不允许与任何提供同样服务的机构签署协议;

(二)MyEG向所有销售强制保险的公司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并允许它们进行平等的竞争。

文告指出,竞争法令赋权竞争委员会施以占违例公司全球总收入10%的罚款。

竞争委员会给予MyEG30天的时间,针对这项裁决提出陈词,而该委员会将在考量对方的陈词,包括所有资料和证据之后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