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亚被控非法集会
成为第二名黄潮被告
刊载: Nov 3, 2015 11:43 AM | 更新: Apr 8, 2016 8:16 PM
净选盟4.0集会落幕逾2个月后,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今日在和平集会法令下被控上庭。她并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下午1点42分更新
净选盟4.0集会落幕逾2个月后,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今日在和平集会法令下被控上庭。她并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玛丽亚是今早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抵触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有关条文阐明,集会主办单位必须在集会前10天,通知警方。
一旦玛丽亚陈罪成,她将在法令第9(5)条文下,面对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
玛丽亚陈指控状违宪
法官末甘尼(Mat Ghani Abdullah)允准玛丽亚以5000令吉保释,并择定在12月11日审理此案。
玛丽亚陈代表律师,是律师公会前主席安美嘉(见图)。本案主控官是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
玛丽亚陈之后在庭外受访时说,由于她所面对的罪名违宪,因此他促总检察署撤销控状。
“这项控状其实并不符合联邦宪法。”
简妮拉欣邦同样被控
玛丽亚是第2名因为4.0黄潮集会,而被控的人士。
10月21日,净选盟副主席 简妮拉欣邦 (Jannie Lasimbang)因为举办沙巴黄潮集会,而在同一条法令下被控。
8月29与30日,净选盟在吉隆坡、古晋和亚庇三地,同步发起净选盟4.0大集会,疾呼制度改革及要求首相纳吉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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