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无意煽动求撤控
前甲首长辱王室案延审
前马六甲首长拉欣淡比仄(Rahim Thamby Chik)诽谤雪州王储叛教,遭控煽动一案续审。其代表律师向总检察署要求撤销控状,而沙亚南地庭在考量总检察署尚未决定此事前,展延至3月1日聆审。
代表律师旺阿兹米(Wan Azmir Wan Majid)今早在地庭外对记者说,“(我们)上诉要求撤销控状,因为当事人没有煽动意图。”
前马六甲首长拉欣淡比仄(Rahim Thamby Chik)诽谤雪州王储叛教,遭控煽动一案续审。其代表律师向总检察署要求撤销控状,而沙亚南地庭在考量总检察署尚未决定此事前,展延至3月1日聆审。
代表律师旺阿兹米(Wan Azmir Wan Majid)今早在地庭外对记者说,“(我们)上诉要求撤销控状,因为当事人没有煽动意图。”
旺阿兹米续称,当事人在去年12月17日提呈申请书,而总检察署才刚刚收到此函。
尚未决定是否撤控
副检察司聂苏海米(Nik Suhaimi Nik Sulaman)负责检控此案。他表示,他们尚未定夺拉欣的撤控申请,并称将在3月1日聆审时决定。
“若申请不成,我们将在当天决定聆审日期。”
涉嫌诽谤王储叛教
拉欣在去年9月25日面子书与推特贴文,涉嫌诽谤雪州王储东姑阿米尔沙(Tengku Amir Shah,见图)叛教。9月29日,拉欣淡比仄公开道歉,撤回有关贴文。
雪州王室向向沙亚南警方报案,要求彻查指称东姑阿米尔沙改教的谣言。报案者是雪州苏丹私人秘书莫哈末慕尼(Muhammad Munir Bani)和王储私人秘书哈纳费沙(Hanafisah Jais)。
随后,拉欣 遭控 触犯触煽动法令第4(1) (c)条文。一旦罪成,他将面对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他也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 (1) (a)条文的交替控状下被控。在此条文下,他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
承审此案的法官是士拉末(Slamat Yah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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