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甲州政府依循全国宗教裁决理事会禁令,而宣布甲州禁止电子烟,但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邓章钦点出,若政府是依循宗教裁决理事会的决定而下禁令,那将违反联邦宪法。

“如果中央或州政府禁止电子烟的理由,是要落实全国宗教裁决理事会的决定,那将是违反联邦宪法的。”

邓章钦(见图)拥有律师资格,也曾担任雪州议长。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无论是中央或州政府,都在联邦或宪法下,拥有执行民事或伊斯兰法律的权力。

“不过,不管是在全国或州内,无视公民的宗教信仰,落实或推行宗教法令,包括任何宗教裁决理事会的裁决,将违背联邦宪法赋予非穆斯林的公民权利。”

决定可被带上庭挑战

邓章钦表示,本身不会对甲州政府以其他理由来禁止电子烟有意见,但以全国或州宗教裁决理事会的决定为由,并不符合宪法。

“甲州首长应该了解,除了仅影响穆斯林社群的事务,大马的行政法律是以民事法律为基础。”

他也说,若州政府推行影响非穆斯林的宗教裁决,将违反联邦宪法,而这项决定可被带上法庭挑战。

去年12月22日,全国宗教裁决理事会 宣布 ,禁止穆斯林抽电子烟。

接着, 登州 甲州 政府皆以此为由,宣布州内禁止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