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添强煽动法令案开审
警官坦言人民有权上街
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煽动法令案开审,一名警官认同,人民上街示威没错,也同意政府贪污行径和种族主义是错误的。
这名警官是罗斯再尼(Roszaini Abdul Hamid),他在吉隆坡地庭接受律师梁信友的交叉盘问,认同人民拥有上街示威的权利。
“我同意,如果有种族主义和贪污的问题,那就应该纠正它们。我同意,民众可以上街示威,抗议这种问题。”
“不过,我不同意,推翻政府的举动。”
被控发表煽动言论
蔡添强
(见图)被控在2013年5月13日晚上8点55分至11点15分之间,於隆雪华堂举行的讲座上,发表煽动言论。
梁信友是5人的代表律师,而罗斯再尼是本案查案官。
此外,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斯与哈里斯(Harris Ibrahim)、前副首相嘉化巴巴次子淡林嘉化、及学运分子萨万(Safwan Anang),同样被控。
没吁民众使用暴力
罗斯再尼也同意,蔡添强在发言呼吁民众,于2013年5月18日上街示威时,并没呼吁集会者使用暴力,也没要求集会者违反法律。
他也认同,蔡添强在号召人民上街时,没有利用“示威”字眼,更同意蔡添强的言论,是要维护民众的权利。
他同意,“政府”与“巫统和国阵”,是两个不同的个体。
指鼓励上街反政府
罗斯再尼是本案第4名证人,他早前接受副检察司祖朱莉娅(Julia Ibrahim)盘问时说,他已观看过蔡添强当时的演讲录影,也阅读了演讲抄本。
他认为,蔡添强的言论涉嫌煽动,因此他向总检察署提出必要的行动建议,而总检察署也同意。
朱莉娅接着盘问罗斯再尼,罗斯再尼说,根据调查,蔡添强的演讲是鼓励民众上街反政府。
“我身为案件查案官,发现被告的言论煽动,他呼吁人民上街,抗议合法的选举成绩。”
警官承认自行报案
另一名警官阿旺(Awang Jaafar)也上庭供称,当负责的警官没针对此事报案后,他就代为报案。
“2013年5月14日,在金马警区总部有一项会议,(时任)警区主任再努丁(Zainuddin Ahmad)询问,有没有接获关于那活动的报案书。”
“由于没有报案书,我就履行我的责任报警。报案的通常是‘在场警官’(pegawai medan)。不过,当晚有数场活动,那警官可能忙着其他事情,所以我报警。”
不记得蔡添强演讲
根据阿旺,警方当天晚上9点至11点15分在活动现场,活动出席者约有千人。
阿旺同意梁信友的说法,其报案书只是总结整个活动,也承认不记得蔡添强说了什么。
地庭法官阿都拉昔择定,案件于1月29进入陈词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