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50分更新

检方成功上诉煽动案,使著名社运分子希山慕丁莱斯(Hishamuddin Rais)刑罚加重,从罚款5000令吉,变入狱9个月。

无论如何,吉隆坡高庭允许暂缓执行处分,让希山慕丁莱斯再上诉。

法庭也允许希山慕丁莱斯以6000令吉保释候审。

希山慕丁莱斯被控 于5月13日晚上8点55分至11点15分之间,在一项假隆雪华堂举行的讲座上发表煽动言论。

同时,另外有5人同样面对煽动罪起诉,包括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前副首相嘉化巴巴次子淡林嘉化、社运领袖哈里斯(Harris Ibrahim)、前大专生团结阵线(SMM)主席萨万(Safwan Anang)和前学生领袖阿当阿迪。

吉隆坡地庭去年1月9日宣判, 希山慕丁莱斯 煽动罪成,并 罚款5000令吉 ,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取代。希山慕丁当时已当庭缴交5000令吉罚款。

认同希山罪行严重

高庭司法专员哈山(Nordin Hassan)在下判时认为,希山慕丁莱斯呼吁公众上街拒绝第13届大选成绩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所以批准加重刑罚。

他说,虽然地庭之前在宣判时指希山慕丁煽动人们走上街头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甚至会引发国家骚乱,就如中东国家所面对的“阿拉伯之春”,但地庭却只判罚款5000令吉。

他说,地庭5000令吉罚款的刑罚,并不符合地庭本身所指的严重性。

“地庭的裁决违反它所指的严重程度,并无法教训被告或人们,避免重复犯下相同的罪。”

“所以我推翻地庭5000令吉的惩罚,并以入狱9个月取代,即日执行。”

他也说,在这起案件中,公众利益比起个人利益,如被告的年龄更重要。

希山慕丁已届64岁,他的代表律师沙里占(见图,Syahredzan Johan)在陈词时曾表示,希山慕丁年龄已大,由于是一名作家,每个月收入只有1500令吉,必须供养自己和一些宠物。

不过,副检察司丹加威鲁(Thangavelu A.Suppiah)在陈词时表示,希山慕丁应被判更严重的刑罚。

他说,推翻选举成绩的正确途径是通过司法,而非号召人们走上街头。

高庭维持有罪判决

诺丁认同地庭的裁决,维持希山慕丁在煽动法令下有罪。

因此,诺丁驳回,希山慕丁莱斯申请撤销地庭裁决的上诉。

他说,希山慕丁莱斯是在第13届全国大选成绩出炉后发表有关言论,其中呼吁人们不要接受大选成绩、巫统或政府无法通过选举制度推翻、法庭被利用,所以人们必须走上街头。

“我认同被告的上述言论没有使用到‘推翻政府或撤换政府’字眼,但若看整个脉络,我认同地庭指,整个脉络就是要撤换现有的合法政府。”

“被告有权在宪法下自由发言,但这不能成为违反其他国家法令的理由。”

“所以地庭的裁决正确,高庭不必要干预。谨此,驳回被告的上诉。”

希山失望铁定上诉

希山慕丁较后向媒体表示,他对高庭的裁决非常失望,他将在近期内通过律师沙里占,向上诉庭上诉。

“我们对于刑罚被加重至入狱9个月感到失望。(学生领袖)萨万(Safwan Anang)之前都能成功上诉,得以从入狱减轻至罚款5000令吉。”

沙里占则指,法庭择定6000令吉保释金太高,希山之前不曾缺席法庭聆审,何况地庭也只宣判5000令吉罚款。

“我们对于今天的裁决感到失望,因为地庭所宣判的刑罚,没理由被干预。”

希山慕丁必须在14天内向上诉庭上诉,由于他已上诉高庭,上诉庭将会是最后一个管道让希山寻求撤销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