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消息报道为揭弊求真
媒体组织抗议阿班迪倡议
总检察长阿班迪修改官方机密法,严打吹哨者和媒体的倡议,引起媒体工作者的反弹。“媒体之怒”(Geramm)提醒,新闻工作者借匿名消息报道来寻找真相,而非刻意破坏政府。
“媒体使用匿名消息来报道,不是为了破坏政府,而是追求真相,同时让当权者向公众负责。”
晚上9点半更新
总检察长阿班迪修改官方机密法,严打吹哨者和媒体的倡议,引起媒体工作者的反弹。“媒体之怒”(Geramm)提醒,新闻工作者借匿名消息报道来寻找真相,而非刻意破坏政府。
“媒体使用匿名消息来报道,不是为了破坏政府,而是追求真相,同时让当权者向公众负责。”
由新闻工作者自发组织的“媒体之怒”谴责阿班迪的倡议“无理”,同时乃公然恐吓媒体工作者,使他们怯于报道攸关公众利益的新闻。
保护小撮领袖利益
此外,资深新闻工作者兼无国界记者大马区代表哈达瓦哈里(Hata Wahari)也认同“媒体之怒”的观点。
“这是另一次威胁媒体自由的做法,我认为,总检察长(阿班迪)过度使用他获赋予的权力。”
“这证明总检察长未从法律基础行事,而是为了保护一小撮领袖的利益。”
哈达补充,阿班迪显然不了解媒体的运作。他也呼吁民众和议员起而反对阿班迪的“威胁”。
打击公众的知情权
另外,独立新闻中心(CIJ)在今天文告表示,钳制媒体形同打击公众的知情权。
“保护消息人员不仅是新闻伦理最重要的捍卫点和原则,也是公众知情权和政府问责的砥柱之一。”
它说明,匿名消息来源允许媒体揭发公共弊端,同时激起公众舆论,这些对维护公众利益都是至关重要的。
独立新闻中心认为,阿班迪所在意的泄密事件,其实根源在于政府无法处理贪腐问题,以致公仆选择寻求媒体介入。
《星洲日报》昨晚报道,阿班迪透露,总检察署将研究修改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加重刑罚,包括终身监禁与鞭笞,以对付泄漏官方机密者,乃至拒绝透露消息来源的媒体人员。
官方机密法底下,政府官员可以将任何的资讯、文件或材料列为“官方机密”;而现有的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并不涵盖泄露官方机密者。
任何在现有泄露官方机密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1至7年。
NUJ:残酷不民主
马来西亚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也抨击阿班迪的倡议违反保护资料来源的“基本新闻伦理”。
该组织总秘书迪罗扎留(Schave Jerome De Rozario)在今天文告形容,终身监禁和鞭笞10下的刑罚是残忍和不民主的。
他却强调,马来西亚新闻工作者都根据该组织的伦理规范行事,包括尊重真理、维护人民知情权,以及精确报道。
“新闻工作者也必须捍卫两大原则,即诚实地寻找和报道新闻的自由,以及在不受任何施压下提供公平置评的权利。”
在此同时,一旦发生失误,新闻工作者也必须刊载更正,同时尊重消息来源的匿名要求。
迪罗扎留提醒新闻工作者务必查证他们的消息来源,但“虽然我们只是报道相关资讯,但有些人会担心这些资讯是泄密,我们都知道总检察长的权力……”
“此后,媒体工业的所有人都必须有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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