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蒂琶争子案昨日的裁决,国家诚信党今日建议,设立一个特别法庭,以在日后处理单方面改教争子案。

诚信党署理主席沙拉胡丁表示,若有一个特别法庭,将能在同一法庭中,审理不同宗教父母的陈情,而不是如现在般分别交由伊斯兰法庭与民事法庭审理。

“我们相信伊斯兰教公平,并且将会给予空间,让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家长陈情。”

“最重要的是,公义将获得彰显。伊斯兰教认同一名母亲的权利,不管她是否穆斯林。伊斯兰教也认同一名父亲的权利,不管他是否穆斯林。”

忧伊斯兰形象受损

诚信党通讯主任卡立沙末(图中左者)表示,若成立一个特别法庭,将能解决马来西亚当前司法制度的真空。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体制有一个真空。我们必须有一个机制,以在日后处理类似的案件。”

沙拉胡丁(图中中者)也呼吁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探讨家长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课题。

他认为,必须要有一个解决方案,以免破坏伊斯兰教的形象。

法院不判孩子信仰

昨日,联邦法院宣判,在民事婚姻中,一旦出现任何一方改教,其离婚与抚养权事宜应由民事法庭,而非伊斯兰法庭来决定。

不过,法院五司裁决,根据蒂琶与伊兹旺的两名孩子意愿,女儿抚养权归母亲,而儿子则由父亲抚养。

联邦法院也阐明,不会裁决两名孩子的宗教信仰,只是审判孩子的抚养权。

此举被视为法院裁决一个妥协方案,以处理这宗纠缠数年的案件。

蒂琶与伊兹旺(原名威兰,N Viran)是在2003年依据兴都教仪式结婚。不过,两人后来离婚,而伊兹旺在2011年改信伊斯兰教,并在2013年4月,在蒂琶不知情下,把两名孩子的宗教改为伊斯兰教。

芙蓉伊斯兰高庭在2013年9月19日,把2名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伊兹旺。

不过,2014年4月7日,芙蓉高庭裁决,把两夫妻的6岁儿子与9岁女儿抚养权判给蒂琶,但伊兹旺却在两天后,即4月9日把儿子带走,并致伤蒂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