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借阿兹米案掩饰捐款案”
组织促检长撤所有煽动提控
总检察长阿班迪宣布中止马大讲师阿兹米沙隆煽动罪名,“废除煽动法令运动”组织疾呼阿班迪,一并撤销其他煽动法令案,不要借这个宣传手法来掩饰首相纳吉的捐款案。
该组织今日发表文告,欢迎阿班迪撤销阿兹米沙隆案件的决定。
但该组织提醒,阿班迪(见图)是以“维护公义”之名,撤销阿兹米的控罪,因此若总检察署对其他人的煽动法令控状,违背了联邦宪法第10条文的言论自由精神,也是不公平之举。
“总检察长不应以撤销控状为宣传,与反贪会共同掩盖首相捐款案。他必须向民众展示,自己是认真改革大马司法制度。”
煽动法不符时代需求
该组织续指,煽动法令在2015年4月10日修订后,批评政府不再是一项罪行。
“(鉴于)以往煽动法控罪与批评政府有关,总检察长应当考虑撤销这些控罪。”
它坚称,煽动法令不符合时代需求,应当废除英殖民政府所遗留的恶法。
“我们在此重申一直提出的诉求,包括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撤销所有控状和释放全部扣留者,不以以同样的恶法取代。”
祖纳也促撤所有控状
同样面对9项煽动法令控状的政治漫画家祖纳(见图),也促阿班迪撤销所有煽动法令案件。
祖纳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阿班迪撤销阿兹米沙隆控状的做法,显得太微不足道,政治味道也过浓。
“他是根据政治课题撤销案件的。”
“这是一个政治动作”
祖纳点出,阿班迪是在美国总统奥巴马去年访马时,撤销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的煽动法令控状。
“现在,总检察长受到压力,他撤销阿兹米的案件。这全是一个政治动作。”
“如果他是认真的,当务之急是撤销所有(煽动法令)提控。”
评论时政被控煽动罪
阿兹米(见图)在2014年9月被控抵触煽动法令,控状指阿兹米沙隆在8月15日发表煽动言论,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
根据上述控状,他是因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在一篇《民联受促采取霹雳危机道路,以迅速解决雪州障碍》报道发表煽动言论而被控。
此外,他也面临一项交替控状,在同样时间和地点发表煽动言论,抵触煽动法令4(1)(C)条文,可在同一法令治罪。
但 阿班迪 今日宣布,中止马来亚大学讲师阿兹米沙隆的煽动罪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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