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同意,悉数落实调查委员会去年尾在两宗建筑结构坍塌案报告中提出的每项建议,并将致函要求5造在两周内答复,如何落实有关建议。

5个单位分别是马来西亚工程师局(BEM)、槟岛市政厅、威省市政局、槟州秘书署与槟州总警长。

随着两宗建筑结构坍塌案的调查报告去年11月出炉,槟州行政议会早前宣布,成立由佳日星行政议员领导的小组(jawatankuasa kecil),采取步骤落实调查委员会提出的建议。

其他小组成员为行政议员彭文宝、林峰成、阿都马列、槟州秘书法利占(Farizan Darus)、副秘书(Ghazali Derahman)和槟州法律顾问阿丽查(Aliza Sulaiman)。

明发函限两周内回复

佳日星(见图)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小组召开两次会议后决定,针对第二大桥高架公路坍塌案和槟巫统大厦避雷柱惨案的建议致函马来西亚工程师局、槟岛市政厅和威省市政局,并就第二宗案件致函槟州秘书署与槟州总警长。

“上述两宗案件关系和影响到他们,我们明天就会发出信件,要求他们针对各项建议给予回复。”

“小组也认为,他们需在两周内,即3月1日前回复我们,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

“我们非常重视此事,指望各造留意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及遵守其提出的全部建议。”

盼非州机构尊重报告

此外,佳日星表示,行政议会要了解,以上5造将如何落实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和其进展。

“比如,报告建议革除疏忽及推卸职务的前东北县县长阿兹兹(Azizi Zakaria)。但他已经退休,所以我们要看州秘书署打算怎样做。”

询及槟政府能否强制马来西亚工程师局与槟州警方采纳建议,他说,有关调查委员会是槟州元首在州政府建议下,援引《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令》所成立,因此希望他们能尊重委员会的调查结果。

“落实建议也对他们有益。”

建议对付七名失职者

槟州政府去年11月2日对外公布,轰动一时的两宗建筑结构坍塌案的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若非犯下严重的人为疏忽,两宗建筑结构坍塌案应可避免。调查委员会进而建议对付8名人士,包括免除东北县县长阿兹兹的职位,和纪律对付7名工程师。

由佳日星领导的小组之后披露,槟政府将采取9项步骤落实建议。

要改善紧急救援机制

针对第一宗案件,他们要求马来西亚工程师局报告的第11(a)和(b)和(c)项建议,即对数名会员采取纪律行动。第二,要槟州政府按照第11(d)项建议对付县长。

第三、告知地方政府采纳第11(e)、(f)、(g)、(h)和(i)项建议,即检讨现有的图测审批程序、确保业主定期检查建筑物、停止选择性发出“特殊动工令”和改善纪录储存系统。

第四,告知槟政府成立一个委员会,以研究、考量和执行第11(j)项建议,即改善紧急救援机制。然后,按照第11(k)项建议,传达给国家安全理事会。最后,告知槟总警长,以便落实第11(l)项建议,即训练和提高警员的纪律和表现。

促检讨重型鹰架作业

至于第二大桥高架公路坍塌,小组会告知马来西亚工程师局按照第21(a)和(b)项建议,全面检讨架设重型鹰架的作业,同时按照第21(c)项建议更清楚地鉴定,工程师在执行不同职务时肩负的责任,以及根据第21(d)项建议,纪律对付他们的会员。

最后、如第21(e)项建议般告知槟州政府,若要委任本身的官员担任某工程的督导官,槟州政府需限制有关官员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