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迹组织质疑政府保错建筑
盼建商原地仿建莱佛士故居
槟城红毛路门牌40号的部分建筑群在农历新年期间被夷为平地,古迹保育组织质疑,槟岛市政厅保错建筑物,因此希望发展商考虑原地仿建真正被视为新加坡开埠者莱佛士故居的古迹建筑物。
乔治市古迹行动组织发言人麦克雷(Mark Lay)表示,他们一般上不接受具有争论性的仿建概念,但由于莱佛士故居的部分建筑原本也曾经历重建,因此破例支持发展商原地仿建。
“在法律上,发展商没义务这样做,但其实对他们有好处。”
“全球最著名的(萊佛士)酒店集团以他命名,当今世上怎会有酒店业者会推倒莱佛士在东南亚唯一的故居,而不选择将之包装成行销卖点,尤其是吸引新加坡的高端游客?”
被保留的是新侧楼
麦克雷(见图)今天在工地外召开记者会指出,莱佛士于1808年在现今的槟城红毛路门牌40号建造了兰尼米德别墅,但有关建筑物在1901年被火烧毁而在两年后重建。
他出示两张照片说,莱佛士的故居在1920年前改建为兰尼米德酒店,而1993年的照片显示,该建筑的结构与早期的兰尼米德别墅相似。
“兰尼米德酒店之后扩建新侧楼,即目前唯一被保留的3层楼大厦。其实,政府应保留的是刚被拆掉的莱佛士故居,不是新侧楼。他们搞错了,新侧楼或许在建筑方面有显着的意义,但莱佛士故居才具有历史价值。”
“他们的做法,就像拆掉原有的依恩奥酒店,只保留几年前新建的新侧楼而说那是古迹。”
促公开槟古迹名录
麦克雷接着表示,市政府在1988年和1993年的古迹建筑名录,都先后列莱佛士故居和新侧楼为古迹,何以槟岛市政厅古迹部主任诺哈妮(Noorhanis Noordin)说,当局完全没有前者的纪录。
但他说,既然乔治市世遗机构宣称,最新的古迹名录(世遗区内外)共有逾6000间建筑物,他建议,公开上载名录至网站让民众浏览和提供反馈。
“如果他们诚心保存古迹,何不将之变成社区的共同努力,让民众协助鉴定和监督?最终未必会圈定更多的古迹,不符合资格者亦可被除名。”
发展商Warisan Pinang有限公司于年初二天 夷平 位于槟城红毛路门牌40号的部分建筑物群,而令槟州古迹保育份子和非政府组织震惊万分。但,槟州政府与槟岛市政厅坚持,发展商只是依循1999年批准的规划准证拆除附属建筑物,被列为古迹的兰尼米德酒店仍原封不动,若要取消规划准证则需赔偿。
应援法令捍卫公益
来自纽西兰的麦克雷表示,规划准证的有效长达16年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毕竟随着时代变迁,一个地方的环境如交通肯定起了变化。
“环视全球其它地方,我不曾听闻这种案例。吉隆坡的规划师告诉我说,不合逻辑。发展商曾在去年申请新的规划准证后又撤回,也许是因为被提醒旧准证仍然有效,而决定先借此夷平古迹建筑再重新提呈。”
“毕竟,早期的规划准证只允建造20多楼,如今他们或许要提高到60多楼。”
无论如何,他质疑,市政厅为何不尝试以捍卫公共利益为由,援引《1976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第25(1)条文,撤销或强制发展商修改规划准证。
“当然,问题是保留莱佛士故居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针对此,新加坡国家文化遗产局名誉主席许通美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就认为,应为了公共利益而保留。若在新加坡,肯定被列为受保护的名胜古迹。”
槟遗产法令未生效
麦克雷最后希望,槟政府落实古迹管理蓝图,在未来批准规划准证前,规定发展商先评估原址建筑物的历史和古迹价值,避免重蹈覆撤。
“我们相信,还有很多类似的案例。政府应至少尝试援引《1976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或召集律师团跟发展商坐下来谈,寻求共识和妥协方案,比如保留古迹建筑换取发展密度。即使不成功,至少你尝试和尽力了。”
他不忘指出,议会几年前通过的《槟州遗产法令》第18(1)条文赋予古迹专员颁布某个地方为古迹区,但有关法令却迟迟未生效。
“如果你真的重视古迹,那应该是政府最优先要处理的事。首长在推销槟城时常以古迹为卖点,吊诡地却发生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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