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驳回前朝批准的海拔76公尺以上特别计划(special project)发展项目,而面对高额赔偿,槟政府如今邀请著名律师安美嘉和马大法学教授古达星,协助槟岛市政厅在面临司法审核时抗辩。

槟首长林冠英表示,他们是随着上诉局主席杨映波最近根据城乡规划法令针对Sunway Bhd一案所作的决定,才邀请两人协助。

“上诉局日前裁决,槟岛市政厅无需批准规划准证给Sunway Bhd,发展他们在76公尺以上地段。前朝政府之前批准该地段,可发展每英亩6单位或每英亩15单位。”

“此外,槟岛市政厅也不必因为驳回地主们在76公尺以上的此类特别计划作出赔偿。”

形容为世纪规划案例

但是,林冠英今天在记者会上说,Sunway Bhd及其他受此决定影响的地主依然可以在90天内,透过高庭针对上诉局的决定寻求司法审核。

“Sunway Bhd已经联系我说,有意寻求司法审核。如果高庭认为上诉局决定合法,他们则可能寻求索偿。但这也给予槟岛市政厅机会在不需赔偿之下,驳回前朝州政府所批准的这些特别计划。“

“当年,他们是基于前朝允许有关地段建造每英亩6单位或每英亩15单位,而买下土地。一旦无法获得规划准证,作为上市公司的他们自然会索取赔偿。“

尽管如此,他很荣幸,一旦司法审核在高庭进入抗辩,古达星及安美嘉将给予州政府法律协助。

“可以预期,这也将是大马史上规划法令案件的世纪案例。”

不符合特别计划定义

根据上诉局的判决,市政厅在发出规划准证时,未充分考量到2020年槟州结构蓝图,包括其保护山地的主要宗旨,而只以“特别计划”的形式给予有限和合理的豁免。

上诉局认为,市政厅曲解了结构蓝图指南针对第二类“特别计划”的性质与界限,因而将有关发展计划视为“特别计划”,尽管根本没有理由这样做。

此外,市政厅未考量到,特别计划只允许有限发展,而Sunway Bhd申请的计划根本不符合此定义。

最后,上诉局认为,市政厅无权擅自判定有关发展符合“特别计划”的资格,而没询问首长领导的槟州规划委员会。

在高庭面对两赔偿案

林冠英(见图)在记者会上表示,政府确实面对赔偿的威胁,比如槟政府曾在高庭面对两项索赔案。这两项案件揭露了因为前朝国阵政府刑事错误,导致现任政府可能必须面对数以亿计的赔偿。

第一宗是1994年牵涉NEG Engineering有限公司要求威省市政局,赔偿2亿4300万令吉的案件;另一案件则是1992年涉及州政府在现今美嘉广场原址征地事宜的Bagan Serai Housing Estate有限公司案件。

他说,威省市政局很幸运地赢了第一宗官司,并已经向警方及反贪委员会报案。但该案牵涉到目前仍活跃政坛的前朝政府领袖,后者可能还会上诉。

“槟州政府不幸地在第二宗案败诉,该案件目前在上诉庭上诉中,可能须作出与第一宗案件相同的高额赔偿。该案也跟前朝政府犯错,导致需赔偿2940万令吉的陈合裕案件雷同。槟州政府现已被迫偿还1470万令吉,目前仍尝试透过法庭要回这笔总数。”

承担前朝留下的烂摊子

此外,林冠英重提,槟岛市政厅也因为前朝所批准的12楼层酒店需减少至5楼层,而被迫必须赔偿2000万令吉给莫实德控股(Boustead Holdings Bhd)。

“这笔2000万令吉的赔偿金,是用来交换降低7个楼层,以符合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承诺,即乔治市古迹区内不得建超过5层高或超出18公尺的建筑。前朝政府承诺后,没有履行这项要求。”

“现任州政府因为前朝的犯错,须日夜担惊受怕背负可以导致槟州破产的巨额赔偿。当我们必须赔偿时,没人挺身而出给予一分半毫协助,剩下的只有那些所谓非政府组织承诺的甜言蜜语。”

“如今破产的威胁是真切的,州政府不愿意继承前朝国阵州政府所留下来的烂摊子,以避免导致槟城破产的巨额赔偿。而海拔76公尺以上地主们的索偿,正是其中一个潜在的破产威胁,因为前朝曾经以特别计划批准他们作为发展用途,牵涉到数十亿计的赔偿。”